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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现代化理论视角下的荷兰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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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说明:图表目录

声明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和概念界定

二、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四节 论文结构安排

第一章 生态现代化理论及其分析框架

第一节 生态现代化理论产生的基础

一、时代背景

二、政治基础

三、经济基础

四、文化价值观基础

第二节 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构建来源

一、对“生存危机论”的反思和回应

二、对“生产的苦役踏车论”的反思和回应

三、对“后物质主义论”的演进和响应

四、对“技术决定论”的演进和响应

第三节 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发展阶段与主要观点

一、从一种生态政治理念到生态现代化理论

二、从生态现代化理论到生态现代化实践

三、从民族国家向度的生态现代化实践到全球生态治理

第四节 生态现代化理论视角下的分析框架

一、生态现代化理论应用的前提条件

二、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核心理念

三、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实践机制

第二章 生态现代化视角下的荷兰环境治理实践

第一节 荷兰环境治理理念的生态现代化演进

一、生态现代化转型

二、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发展的重要文件

第二节 主要政策工具

一、自愿式契约

二、生态税

三、生态标签

第三节 荷兰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评估

一、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的成效

二、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的特点

三、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的经验

第三章 个案研究:荷兰《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

第一节 荷兰《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的内容和特点

一、第一个《国家环境政策计划》

二、 《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和《国家环境政策计划2》

三、《国家环境政策计划3》

四、《国家环境政策计划4》

第二节 生态现代化理论视角下的《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分析

一、理论前提视角下的《国家环境政策计划1》出台

二、核心理念视角下的《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分析

三、实践机制视角下的《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分析

第三节 荷兰《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与生态现代化理论分析评估

一、《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对生态现代化理论实践机制的验证

二、对摩尔五个变化和杰内克模型的修正:新的动态模型

三、生态现代化以外影响荷兰环境治理的因素

第四章 对生态现代化理论和环境治理实践的反思

第一节 生态现代化理论:一种对环境治理的解析和规范工具

一、生态现代化理论与全球层面的环境治理

二、生态现代化理论与区域层面的环境治理

三、生态现代化理论与民族国家层面的环境治理

四、生态现代化理论与跨国环境合作

五、生态现代化理论与次国家层面的跨国环境合作

六、生态现代化理论与行业或产业层面的环境治理

第二节 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批评及对批评的思考

一、对于生态现代化理论积极意义上的批评

二、对生态现代化理论消极意义上的批评

三、对生态现代化理论批评的分析与思考

结论

一、研究结果总结

二、生态现代化的环境治理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三、对生态现代化理论应用的未来发展的预期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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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联合国环境大会至今,环境政治浪潮已经历了30多年的起伏。从“环境冲击”到“可持续发展”,环境政治的理念、话语和实践发生了巨大变化。布伦特兰夫人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更加强化了这一理念,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峰会推动了可持续发展的南北合作进程。 生态现代化理论是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在西欧发达国家逐步形成的一种关于生态和经济之间协调关系的理论。生态现代化理论家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联、互动发展;生态现代化理论促进了西欧国家近些年环境政策和环境运动主导理念的变化,同时该理论也由于这些变化得到不断修正和补充。目前,生态现代化理论已成为一种主流生态政治学理论,许多西方学者也已开始从生态现代化的视角考察中国的环境治理问题。 本文将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内涵和实践指导作用进行归纳和梳理,主要解决生态现代化理论到底是什么,其应用价值或指导意义如何,以及什么样的环境治理实践最符合生态现代化理论的设计等现实问题。为此,本文将以荷兰的生态现代化实践为例,探讨生态现代化理论提出的理念对环境治理实践的指导作用,同时检验环境治理实践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反哺作用。本文从生态现代化理论视角,考察荷兰环境治理实践,并加以评估,说明生态现代化理论对环境治理实践具有解析功能和规范功能;同时,结合不同层面的环境治理,说明这两种功能的应用价值。本文还就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批评进行分析和反思,从而从不同角度完成对该理论的全面审视,探讨其适用性,特别是对中国环境治理实践的积极意义。 论文正文由三大部分组成:导论、主体部分和结论。 导论部分提出了本文将探讨的主要问题及其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界定本文将要研究的对象及其相关概念特征,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包括四章。 第一章“生态现代化理论及其分析框架”,首先分析了生态现代化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基础。生态现代化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是二战后工业化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资源枯竭、能源匮乏、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问题,政府和环境组织之间、政府和工商界之间、环境组织和工商界之间存在着由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同时,公众对于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因此,生态现代化理论是为应对西欧发达工业国家所面临的现代性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产生的。其论者认为,进行更深入的工业化是发达国家摆脱生态危机的最好方法,发展先进技术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佳方案。本文认为,这样的背景催生了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其政治基础是政府、环境组织和工商界都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走出经济与环境之间矛盾困境的迫切愿望,其经济基础是工商界迫切需要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对政府的管治、公众的监督、环境组织的诘难和资源消耗的难题,其文化价值观基础是由于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中产阶级价值观向非物质化转移。除了这样的背景和基础以外,本文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理论构建源自对某些相关理念的“回应”和“呼应”。具体地说,该理论是对“生存危机论”和“生产的苦役踏车论”的反思和回应,强调经济增长、社会福利和生态维护可以协调一致,认为工业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决定了生态现代化是一种必然选择;同时该理论也是对“后物质主义”和“技术决定论”的演进和呼应,在后物质主义阶段,工业社会的产业结构向服务型转移,科学和技术在现代文明的进程中不断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而提高生活质量正是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这一章还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三个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主要思想进行了总结,归纳出不同阶段理论的主要特点、主要内容、主要贡献和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了论文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分析框架包括三个递进的层次:应用前提、核心理念和实践机制。第一个层次是生态现代化理论应用的前提,即人类社会不可能重回工业社会前的阶段,逆转现代化进程的激进环境运动成效甚微,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为生态转型提供了可能,公众对环境问题已高度关注。第二个递进层次是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核心理念,涉及的方面有:超工业化,技术创新,市场行为主体作用加强,政府与各行为主体呈互动关系,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兼顾,生产过程的生态预防,环境治理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公众消费行为转变,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脱钩和全球治理等。但是由于生态现代化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因此这些核心理念在不同阶段的侧重点不同,呈现一种渐进、渐强、渐广的趋势。第三个递进层次是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实践机制,主要体现为政府、工商界、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和科学技术这五个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角色变化。论文在第一章结束时结合生态现代化理论家约瑟夫·胡伯、亚瑟·摩尔和马丁·杰内克的观点,用图形整合出一个初步的各行为主体之间关系的动态模型。 第二章“生态现代化理论视角下的荷兰环境治理”,论述了荷兰环境治理转型的过程。荷兰在生态现代化转型前的环境治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指挥控制,虽然各方面都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但在进行环境治理时都是针对某一种环境问题进行单独的规制。工商界作为污染治理的目标群体,在制定和实施政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公众虽然高度关注环境问题,但由于政府主要的政策工具是自上而下的规制,因此在环境决策和执行中的参与度很低。在生态现代化转型后,荷兰环境治理呈现一种平行协商的模式,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工商界、公众、环境组织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共同制定政策,共同实施。通过几个重要的环境文件和自愿式契约、生态税和生态标签等政策工具,荷兰模式的生态现代化环境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荷兰由一个严重污染的国家转变为环境改善、经济发达的国家,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恶化脱钩,生态现代化指数和排名均大大提升,跃入世界前十位。通观荷兰模式,可以看到这些特点:明确的目的性、战略性和规划性,强调创新性和科学性,政府和其他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机动灵活、合作协商、责权明确,执行政策和实行目标均有资金保障等等。总结荷兰模式,其经验可以归纳为:政府、工商界和非政府组织联手共治,创造多赢。荷兰模式无疑给国情类似的国家开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先例。 第三章“个案研究:荷兰《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系列”,首先概述了荷兰不同时期的五个《国家环境政策计划》的内容和特点,然后从生态现代化理论的视角进行具体分析,采用论文分析框架的三个层次,即应用前提、核心理念和实践机制,对荷兰环境政策进行阶段性分析,揭示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过程中各行为主体之间的作用。在第一个《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出台前,荷兰的环境治理已具备了生态现代化理论应用的前提,即工业高度发达、科技先进、民众环境意识觉醒、政府和工商界及环境组织之间需要协调目标。这一时期还体现出生态现代化理论核心理念在理论发展第一阶段所强调的重点,即超工业化、技术和市场作用的加大。及至第一个《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和《国家环境政策计划2》时期,生态现代化理论核心理念又体现出理论发展第二阶段所强调的重点,即经济与生态兼顾、环境治理的整体性、生态预防原则、各行为主体间的协调、公众广泛参与等。《国家环境政策计划3》和《国家环境政策计划4》时期则体现出生态现代化理论核心理念在理论发展第三阶段所强调的重点,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利、经济发展与环境负担脱钩、各行为主体之间互动、全球环境治理和全球环境市场开始启动等。通过对不同阶段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的分析,本文认为:摩尔对于生态现代化理论五个行为主体之间互动关系中的政府地位和作用有所低估,而无论在民族国家层面上还是在全球环境治理层面上,民族国家政府都处于核心地位;而杰内克所提出的生态现代化转型前和转型后的行为主体作用模型也稍显笼统,需要进行修正和补充。在对生态现代化理论视角下的荷兰环境政策进行个案研究后,论文进一步对分析的结果进行评估,得出新的实践机制模型,或称各行为主体互动模型,同时还考察了生态现代化理论范围以外的影响荷兰环境治理的其他因素。 第四章“对生态现代化理论与环境治理实践的反思”,在前面三章论述、归纳、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生态现代化理论在不同层次上的应用意义进行考量和总结。本文认为,在认识生态现代化理论对生态问题的描述、分析和解释功能的基础上,应注意到生态现代化理论对环境治理实践的规范、规定和处方功能,即把生态现代化理论视为是一种分析和规范环境治理实践的工具。本章丛六个层面论述生态现代化理论作为分析和规范工具的意义:全球层面的环境治理、区域层面的环境治理、民族国家内部的环境治理、民族国家之间的跨国环境治理合作、次国家层面的跨国环境治理合作、产业或行业层面的环境治理。这一章还涉及其他理论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积极批评和消极批评,并对这两种批评进行辨析和思考。本文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虽有不足之处,遭到攻击,受到批评,但是对于现实世界来说,生态现代化理论为摆脱生态困境指出了一条有效途径、提供了一种理性选择。 “结论”部分,首先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然后探讨了生态现代化理论对中国环境治理实践的借鉴意义,最后展望了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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