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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研究——以东营市垦利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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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4 研究方法

1.5 创新点

2.1 基本概念

2.2 政治理论基础和宪法法律依据

2.3 县级人大监督的基本特征

2.4 县级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

2.5 县级人大监督的主要形式

2.6 县级人大监督的历史发展

第3章 东营市垦利区人大监督工作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监督工作现状

3.1.1 监督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

3.1.2 强化监督机制建设

3.1.3 组织建设情况

3.1.4 代表构成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情况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 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

3.2.2 监督的虚化、弱化、软化问题

3.2.3 重形式轻内容,人事、预算监督流于形式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3.1 体制环境因素

3.3.2 监督定位的偏离

3.3.3 监督意识不强

3.3.4 监督能力不足

第4章 国内县级人大监督权实践的经验借鉴

4.1 浙江温岭等地县级人大监督职能行使

4.1.1 浙江温岭人大

4.1.2 浙江乐清人大

4.1.3 浙江云和人大

4.2 广东县级人大的监督工作

第5章 完善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的对策

5.1 法理层面上的探讨

5.1.1 政治体制改革

5.1.2 改进选举制度

5.1.3 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5.2 现实层面的改进路径

5.2.1 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使命担当

5.2.2 提升人大监督能力

5.2.3 深化人大监督领域

5.2.4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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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级人大,在我国人大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监督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量最大、内容最多、范围最广、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项基本职能。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的行使,深刻影响着中国基层治理的民主化进程。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系统也别是基层县乡人大的建设和工作出现了新加强、新变化,这些也需要及时的跟进研究。
  本文选取县级人大监督职能加以研究,以垦利区人大为样本,试图准确解读和全面剖析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的行使,为县级人大监督职能应该怎么加强或者朝向什么方向努力标定更加明晰的路径。文章认为应该从法理和现实操作两个层面提出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的改进路径,实现宏观视角和微观视角的结合。其中法理层面的探讨旨在从“应然”的角度进行学理探讨,根据人大制度设计出发点、宪法法律的要求,指出人大监督理应是什么状态,如何实现这种理想状态。现实层面的改进路径则强调当前人大不是扩大监督权的问题,而是如何把现有的监督用足用好,旨在从可行性层面提出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应该加强和改进的方式和路径。主要从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立监督顾问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等方面,全面提升人大监督能力;从管好钱、管好人、管好权、深化法治监督、回应群众关注等方面深化人大监督领域。
  本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选题背景、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创新点等。第二部分,阐述了县级人大监督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基本原则、主要形式、历史发展等。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垦利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现状。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内县级人大监督的几个典型案例及其经验启示。第五部分,在前面的基础上,分别从法理层面和操作层面提出了改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的路径。第六部分,是结论和展望,对全文研究进行了进一步总结,对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的不断改进和加强进行了展望。希望本文的研究工作有助于促进县级人大监督职能的改进和完善,对推进地方治理的现代化有所启示和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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