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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主要江河纳污能力及削减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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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国内外研究情况

1.3黑龙江省主要河流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第2章 研究方法

2.1水资源评价方法

2.2.纳污能力定义与计算

2.3 水环境功能区划理论

2.4水质评价

第3章 黑龙江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析

3.1黑龙江省地表水水资源及水环境现状

3.2黑龙江省水功能区划及水质现状

3.3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析计算

3.4 黑龙江省水环境纳污能力分析

3.5本章小结

第4章 污染物排放与削减量分析

4.1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及预测

4.2 废污水及其污染物入河量计算与预测

4.3 污染物控制量及削减量

4.4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声明

致谢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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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是以黑龙江省地表水资源及水环境为研究对象,通过计算现状年及预测年黑龙江省主要河流水功能区的水域纳污能力和废污水及污染物控制削减量,并对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提出黑龙江省水环境治理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文以黑龙江省地表水资源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水环境监测数据为对象,选取COD和氨氮为主要指标,应用数学模型对黑龙江省主要江河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废污水及污染物控制削减量进行计算。研究表明黑龙江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及人均地表水水资源量均低于中国平均水平。主要江河水质较差,各地级行政区中除黑河和哈尔滨市外,达Ⅲ类水质河段均在40%以下。评价期Ⅳ类~劣Ⅴ类高达50.1%。129个一级水功能区和111个二级水功能区中水质达标率仅为23.4%和22.5%。2010年黑龙江省水功能区COD纳污能力为555102.1t/a;氨氮纳污能力为40665.0t/a;预测黑龙江省水功能区COD纳污能力为592603.7t/a;氨氮纳污能力为43075.4t/a。两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说明在采取水功能区分阶段水质控制目标的措施下,水体纳污能力得到提升,水环境得到改善。按水功能区目标水质预测:2020年COD排放控制量为356924.0t/a,COD排放削减量为210962.2t/a,氨氮排放控制量为34244.5t/a,氨氮排放削减量为19095.7t/a。2030年COD排放控制量为349408.8t/a,COD排放削减量为273607.5t/a,氨氮排放控制量为33705.6t/a,氨氮排放削减量为25178.8t/a。各项指标的增长率分别为:-2.11%,29.70%,-1.57%和31.86%。说明随经济发展,污染物削减任务日益加重,这也使得污染物削减量逐年增大。
  本文以水功能区为基本计算单元和控制目标的计算方法,并将计算结果汇总成水资源分区及行政分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可以对相关部门对黑龙江省水环境进行管理、决策及相应的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数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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