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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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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轨时期的界定与政府经济职能的含义

(一)转轨时期的界定

(二)政府经济职能的含义

二、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

(一)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

(二)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

(三)政府经济职能历史演变的启示

三、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

(一)塑造和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

(二)发展、培育各类市场,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

(三)调控宏观经济总量

(四)调整经济结构

(五)积极地加强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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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转轨时期政府经济职能界定的合理与否,将决定着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成与败,以及能否在尽可能较短的时期内全面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使之高效运行.界定转轨时期中国政府的经济职能,首先必须明确转轨时期所特指的历史阶段,以及政府经济职能的基本含义.通过回顾西方市场经济由初创到完善的整个历史过程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以及建国后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可以得出界定转轨时期中国政府经济职能应遵循的一般原则: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原则;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政府经济职能应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转轨时期中国政府应承担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塑造和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发展、培育各类市场,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调控宏观经济总量;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加强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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