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问题的缘起
(一)由燃油标准的制定问题说起
(二)标准的基本法律性质甄别
(三)标准制定程序正当化的价值
二、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的实证考察
(一)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的现行体制
(二)标准制定程序的具体流程—以松阳茶生产技术规范为示例
(三)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缺失正义的实例分析
(四)标准制定中“科学”绑架“民主”
三、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的法律依据分析
(一)我国标准制定程序法律制度一般梳理
(二)现行标准制定程序法律规范的滞后性
(三)现行标准制定程序原则混乱和正当程序缺位
四、标准制定程序正当化的困境
(一)标准与技术的紧密关联性
(二)技术进步的过程性与标准的层级性和完善的阶段性
(三)技术性与标准制定主体选择的局限性
(四)技术性与参与监督标准制定过程的受限性
五、标准制定程序法治建设的域外经验
(1)标准制定程序的民主性和主体的均衡性
(二)民间组织在标准化制定中的参与性
六、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的正当化方案
(一)建立标准制定正当化的程序原则
(二)标准制定程序正当化的具体构建
(三)建立标准之间协调配套的保障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