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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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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1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1.2研究范围界定

1.2.1会计、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失真

1.2.2一般公认会计和监管会计

1.2.3责任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研究思路及本文结构

1.4研究方法、数据来源、研究目标和可能的创新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与偿付能力监管

2.1对偿付能力评价影响的定性分析

2.1.1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2.1.2对财务状况评价的影响

2.1.3对经营成果评价的影响

2.2对偿付能力评价影响的定量分析

2.2.1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层次

2.2.2正常监管层次

2.2.3 小结

2.3对偿付能力监管效力影响的分析

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探源

3.1对会计规范模式的审视

3.1.1未赚保费准备金部分的会计规范模式解析

3.1.2保费不足准备金部分的会计规范模式解析

3.2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审视

3.2.1未赚保费准备金部分

3.2.2保费不足准备金部分

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的校正

4.1运用分组法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2采用修正的保费比例法计提未赚保费准备金

4.3利用经验数据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

4.4夯实监管会计信息基础

4.4.1健全非寿险精算体系

4.4.2培养非寿险精算人才

4.4.3加强保险监管部门技术支持

4.4.4注重公共数据积累

参考书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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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负债内容,其计提准确性对保险监管部门客观评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有着较大的影响。但由于我国目前监管会计制度中固有的缺陷和漏洞,使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监管会计信息失真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这将给我国的非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我国现行监管会计制度中究竟存有哪些缺陷会使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产生这种合法的、必然的会计信息失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监管会计信息失真又会对非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造成哪些不良的影响?应该如何完善制度来校正这一会计信息失真以确保我国非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效力?这些都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所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本文将运用保险会计、保险监管理论、保险精算以及风险理论对之进行一一解答。本文在研究过程中运用了较多的定量分析方法,通过构建一系列数理模型并结合我国非寿险业现状,揭示了我国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与非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效力之间的传导机理,以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机理,进而提出了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监管会计信息失真校正建议。本文旨在为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提高保险监管会计信息真实性、完善非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提升保险监管效力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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