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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简《法律答问》研究--兼论秦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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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选题缘起

1.2 相关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

2 《法律答问》分类研究

2.1 基于现代司法解释类型的分类及解析

2.1.1 词语解释

2.1.2 引律说明

2.1.3 直接以条文或案例判罚为补充

2.1.4 《法律答问》各条的分类概况

2.2 《法律答问》的官方性

2.2.1 延尉与《法律答问》中的“廷行事”

2.2.2 “律章句学”与《法律答问》的区别

3 《法律答问》的实用性研究:基于与汉简《二年律令》的对照

3.1 汉律直接承袭《法律答问》的条文

3.1.1 按盗窃赃值论罪及“五人盗”应加罪处罚

3.1.2 对已论罪者要求重审的规定

3.1.3 对有血缘关系者通奸的处罚

3.2 汉律将《法律答问》中的原律与补充整合为成文法的条文

3.2.1 对杀伤人的处罚

3.2.2 完城旦、鬼薪以上其妻、子当收

3.2.3 禁止强行以人质为债务抵押

3.3 汉律中将《法律答问》案例演化为成文法的条文

3.3.1 谋遣他人盗窃或与他人分赃应与盗者同罪

3.3.2 合谋共盗应并赃值论罪

3.3.3 对官吏鞫狱失职的定义

3.3.4 对告人不审及诬告是否论罪的界定

3.3.5 对捕获罪犯应予奖赏的规定

3.3.6 对逃亡者相婚姻的处罚

3.3.7 对老小不当刑者犯罪的减免

3.4 汉律中对《法律答问》有所损益的条文

3.4.1 对私自借用公家财物“与盗同法”的补充

3.4.2 对子杀伤父母及不孝处罚的异同

3.4.3 对“夫殴妻”处罚的异同

3.4.4 对杀伤他人畜产及畜产损害他人财物的处罚

3.4.5 刑徒逃亡应加重原刑罚

3.4.6 夫妻一方犯罪另一方告发可除罪

3.4.7 特殊身份者以耐刑代替肉刑

3.5 本章小结

4 从《法律答问》看秦法律体系

4.1 试析《法律答问》的补充法性质

4.1.1 《法律答问》对原刑律的补充和发展

4.1.2 从岳麓秦简“行书律”看其他法律的生成与发展

4.2 《法律答问》与秦刑律“以传解经”的关系

4.2.1 秦律与《法经》之渊源

4.2.2 秦以《法律答问》解刑律

4.3 秦律二层说

5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法律答问》各条分类

作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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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张丽华;

  •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

  • 授予单位 浙江大学;
  • 学科 中国史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陶磊;
  • 年度 2013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秦简;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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