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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州府云和、宣平、景宁三县的设立与地方社会的发展——以浙闽民变为背景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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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之缘起

1.2 学术史回顾

1.3 研究之思路

2 浙闽民变的爆发与平定

2.1 民变前处州自然地理状况与行政沿革

2.2 明前期以前的银矿业政策

2.3 盗矿与“矿乱”的发生

2.4 浙闽民变的平定

3 处州府云和、宣平、景宁三县的设立

3.1 添设新县的酝酿

3.2 从地理区位上看三县析置的必要性

3.3 三县的建县过程

3.4 新设三县首任官员的甄选

4 新置县的地方统治和建设

4.1 从衙署与公建的建设着地方统治

4.1.1 衙署、公建兴修

4.1.2 堤堰兴修以灌民田

4.1.3 桥梁船渡建设以便交通

4.1.4 庙祠兴修以化民

4.2 从学校、旌表角度看三县的教化

4.2.1 学校的修建

4.2.2 捐置学田以赡士

4.2.3 竖坊旌表以扬风化

4.3 从户口、赋役、里甲看政府控制的深入

4.4 置县后地方“寇乱”的变化与城池的修建

5 置县后的地方社会

5.1 士绅的成长

5.1.1 贡生数量的增长

5.1.2 举人、进士数量的发展

5.2 宗族势力的发展

5.2.1 云和箬溪中街王氏宗族势力的发展

5.2.2 宣平士绅家族势力的发展

5.2.3 景宁潘氏传统宗族的发展

5.3 新县身份认同的建立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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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朝正统年间浙闽民变爆发后,暴露出浙南闽北山区盗矿和统治相对薄弱的问题。景泰年间,处州府新置云和、宣平、景宁三县,是朝廷为应对这一问题而在行政层面采取的变革措施。在民变平定过程中,地方士绅和宗族势力与朝廷既合作又博弈。民变平定后,明朝廷深刻反思,试图通过置县来建立常规性和稳定性的统治。三县从奏设到建县的过程,是中央官员、地方官员与地方士绅三股主要力量共同参与的结果,三县疆域的划分和首任地方官员的选派体现了政府的深层考虑。
  处州府三县的新设,对于朝廷统治和地方社会都有重大的意义。从王化和教化两个角度看,地方官员秉承朝廷意志,致力于新县的建设,相较于处州其他七县作出了更大的努力。置县后处州地区的“矿乱”、“寇乱”虽仍时有发生,但再也形成不了大的威胁。新设三县对于培植地方士绅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借助科举仕宦的成功和对地方事务的参与,传统士绅宗族在置县后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新兴士绅家族也崛起于地方,改变着地域社会的权力格局。从明清两朝县志纂修情况来看,三县纂修频次相较于处州其他七县更为频繁。县级身份认同通过修志等活动也日益强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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