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致谢
摘要
1引言
1.1选题背景
1.2选题意义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2网络消费背景下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
2.1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1.1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2.1.2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类型
2.2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
2.3域外国家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述评
2.3.1部分大陆法国家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2.3.2英美法国家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2.4未成年人电子合同述评
2.4.1电子合同的概念
2.4.2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
2.4.3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的效力
3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司法现状
3.1未成年人合同纠纷的司法立场
3.1.1认定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双方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3.1.2认定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有效
3.1.3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3.2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分析
3.2.1案例一:宋某某诉上海熊猫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3.2.2案例二:袁光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3.2.3案例三:十三岁女孩帮人代写作业,月入过万
4对中国的启示
4.1域外法对中国的启示
4.1.1大陆法国家的立法经验
4.1.2英美法国家的经验
4.2案例的比较与启示
4.2.1电子合同纠纷案例与传统纠纷案例的比较与启示
4.2.2电子合同纠纷案例裁判差异性的比较与启示
4.3我国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4.4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制度的具体建议
5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