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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多中心供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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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3研究方法

2.1基本概念界定

2.2多中心供给的理论依据——多中心治理理论

2.3宁波市实行居家养老服务多中心供给的必要性

2.4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多中心供给的可行性

3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3.1以政府供给为主

3.2局部的多中心供给尝试

4.1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4.2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5.1居家养老服务多中心供给的定义和现实意义

5.2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多中心供给框架设计

5.3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功能

5.4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多中心的网络治理

6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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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口老龄化加剧,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政府和社会需要承担越来越多的养老责任,“未富先老”的社会使政府提供社会福利面临巨大压力。党和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大力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在有限的公共资源条件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养老福利适度普惠,需要创新的思维,从全新的视野角度进行制度设计。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摆脱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方式和外部治理的惯性思维。在公共事务治理系统的内部有多个自发秩序组织,这些组织的决策交互影响形成特定的沟通协调机制,从而实现公共事务的自主治理,实现系统长期有效地运行。
  宁波市的居家养老服务走在全国前列,政府购买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实践经验受到肯定,并作为经验借鉴指导其他地区实践。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宁波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原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逐渐显现出局限性:供给主体单一资金来源有限;城乡差异显著;供给内容与需求不匹配;专业化程度低。这些问题成为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掣肘。
  实现居家服务的多中心供给,政府不再是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唯一中心,社会组织、市场化主体、老年人家庭均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中心,共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效率。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构建合理的框架体系,明确参与各方的定位与职责,制定系统运行规则与冲突解决机制,建立完善的评估监督机制,确保多中心供给体系能够高效、长久地运行。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多中心治理提供便利。虚拟养老院建立各参与主体的信息联结,实现多元主体融合,突破传统养老机构的场地局限,借助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实体网络辐射,为更广泛的老年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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