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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农村矿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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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言

1.1问题的提出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的目的

1.2.2研究的意义

1.3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3.1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

1.3.2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理论研究

1.3.3我国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研究

1.3.4资源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研究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5本文框架

第二章概念阐释与理论借鉴

2.1相关概念阐释

2.1.1矿产资源

2.1.2矿产资源管理

2.1.3矿业权

2.1.4利益分配机制

2.2相关理论借鉴

2.2.1资源价值论

2.2.2利益分配理论

2.2.3产权理论

2.2.4委托——代理理论

2.2.5博弈论

第三章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主体及其博弈分析

3.1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

3.2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主体

3.2.1中央政府

3.2.2地方政府

3.2.3企业

3.2.4矿区农民

3.3利益分配主体之间的博弈

3.3.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3.3.2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3.3.3企业与矿区农民的博弈

第四章湖南省衡东县农村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及利益分配关系

4.1湖南省衡东县农村地区矿产开采现状

4.2湖南省衡东县农村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关系

4.2.1政府的利益

4.2.2企业的利益

4.2.3矿区村委的利益

4.2.4矿山企业职工收益

4.2.5矿区农民的利益

4.3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4.3.1利益分配结构不尽合理,且利益不能充分实现

4.3.2矿产资源利益收费名称内涵及认识混乱,矿产资源利益管理不能到位

4.3.3矿产资源收支覆盖而狭窄,难于建立矿产资源利益和使用的良性循环

4.3.4矿产资源开发产权关系不清晰,集体与国家利益关系调整可提供的法律依据不足,影响了矿产资源利益管理

4.3.5在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共同体下,矿区农民的合理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构建的思路及具体措施

5.1构建利益分配机制的思路

5.2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构建的具体措施

5.2.1明晰矿产资源价值的特点

5.2.2明晰矿产资源产权及其权能主体,注重对矿区居民利益的分配

5.2.3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5.2.4加强农民在利益分配中的谈判能力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6.1结论

6.2展望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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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矿产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情况日渐严重。市场供求关系紧张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空间。在农村矿区,企业把矿产资源开采走了,地表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环境被破坏了,给当地农民留下的只是消费产品价格的上涨和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外部性成本随处可见,谁该为这些买单?国务院对矿产资源管理的代理者--市县一级政府在这个过程联合对当地矿产资源的管理落实不到位。 这些问题主要是由利益分配问题而引起,利益分配已成为所有问题和矛盾的焦点。由于缺乏对利益整个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利益体系不清,致使利益构成杂乱、利益分配关系混乱、利益分配政策不完善。改革现行的资源利益与分配制度,建立新型的资源利益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是当前的研究热点,也是难点,是矿产资源能否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利益分配是以收益的实现为前提的,而利益的分配制度又反作用于资源利益的实现。 本文先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作了阐述和借鉴。认为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矿产资源价值理论是不适应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农村矿区,人民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转变。 其次在委托--代理关系的视野下考察了现行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主体,他们包括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企业职工,矿区农民,在此基础分析了在农村矿区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矿区居民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博弈行为。 再次,以湖南衡东县农村矿区作为实证分析,钨矿和钨产业是衡东县最大的矿产产业,而且钨矿资源都分布于农村地区。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衡东县农村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现状,利益分配的现状,分析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新的利益分配机制的目的和思路。 最后,根据衡东县农村矿区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些具体的措施来改进不合理的方面。认为主要从矿产资源价值在新的经济体制下的认识、矿产资源开发在政府、企业、矿区居民之间分配比例的建议,加强监督体制的建设,加强矿区农民谈判能力四个方面来改善现有分配机制。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站在农村矿区的角度来分析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把矿区居民纳入利益分配机制的建设之中来,以保护好矿区居民的合法利益。但由于数据收集的客观性,本文对利益在政府、企业、矿区居民之间的分配比例是建议性的,只有把理论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再提升理论,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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