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1.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现阶段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形成
1.2 目前混业经营趋势之下的监管问题
2.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历史演变及现状分析
2.1 央行全面监管阶段
2.2 分业监管体制开始确立
2.2.1 中国人民银行成为银行业的专门监管机构
2.2.2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困境分析
3.混业经营趋势下政府对银行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3.1 银行业监管行为的法律分析
3.2 政府对于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3.2.1 政府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目的
3.2.2 政府监管银行的法律关系主体的理论分析
3.3 现阶段我国的银行监管法律关系主体
4.国外银行业监管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4.1 美国的银行监管模式
4.2 德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4.3 英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4.4 对当今世界银行业法律监管机构改革模式的分析
4.4.1 确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价值取向
4.4.2 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定位
4.4.3 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组织形式
4.4.4 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权力
5.建立适应混业经营趋势的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设想
5.1 中国银监会的定位
5.2 中国银监会的权力介绍
5.2.1 中国银监会拥有准立法权
5.2.2 中国银监会拥有行政权与执法权
5.2.3 中国银监会缺乏准司法权
5.3 混业经营趋势下的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
5.3.1 从制度选择方面应逐渐走向统一监管的道路
5.3.2 金融监管局的定位
5.3.3 金融监管局的监管对象
5.3.4 金融监管局的权力
5.3.5 对金融监管局的监督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