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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视角下的东北亚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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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1.1问题的提出

1.2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研究现状

2.1研究所涉及的主题

2.2简要总结

第三节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3.1研究方法

3.2分析框架

第四节研究创新与结构安排

4.1本文主要创新工作

4.2内容安排

第二章区域合作研究的理论与区域合作制度

第一节新区域主义理论

1.1区域主义的基本内涵及理论意义

1.2区域主义的新发展

1.3新区域主义理论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新制度主义的制度理论

2.1经济学制度主义

2.2政治学制度主义

2.3国际政治学制度主义

2.4制度的分类

2.5制度的功能

2.6制度绩效

2.7新制度主义理论对于研究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意义

第三节区域合作制度的概念、类型与特征

3.1以“制度”界定的区域一体化

3.2区域合作制度的基本涵义

3.3区域合作制度的类型

3.4区域合作制度的特征

第三章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制度需求

第一节国际合作中的制度需求

1.1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关系

1.2国际合作对制度的需求

1.3区域合作对区域合作制度需求的原因

第二节区域合作不同模式中的制度因素

2.1欧盟模式的特点

2.2东盟模式的特点

2.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特点

第三节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需求的交易成本分析

3.1作为分析工具的“交易成本”

3.2制度对降低国家间交易成本的作用

第四节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需求的案例分析

4.1贸易冲突

4.2能源竞争

第四章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现状

第一节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历史考察

1.1东北亚区域近代贸易关系中的霸权合作

1.2东北亚区域当代经贸合作的制度安排

第二节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特点

2.1区域合作机制短缺条件下的合作

2.2多重矛盾并存局势下的经济合作

2.3非均质性合作

2.4地方层次合作是区域合作的主要形式

2.5非政府(民间)组织是推动合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节东北亚超区域和区域内制度供给现状

3.1超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

3.2区域内合作制度安排

3.3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不足

第五章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不足的原因

第一节东北亚国家的制度差异

1.1东北亚国家的制度差异

1.2制度差异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影响

第一节非正式制度中的意识形态因素

2.1东北亚国家的意识形态

2.2意识形态对东北亚区域制度供给的影响

第三节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中的政治成本因素

3.1领土与领海主权归属问题

3.2国家发展战略的不同定位

3.3与美国的同盟关系

第六章增加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构想

第一节增进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基本条件

1.1有利于区域化的自然经济条件

1.2正在演进中的积极因素

第二节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核心国家作用

2.1中日韩三国政府的合作偏好分析

2.2中日韩三国“核心增长”模式

第三节两个层次制度安排的相互补充

3.1地方政府的合作偏好

3.2以地方层次合作的机制化为现实目标

3.3非政府组织间的制度安排是合作的重要制度补充

第四节功能性领域的制度供给先行

4.1合作制度安排的重点领域

4.2功能领域制度化的意义

第七章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变迁的趋向

第一节促进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变迁的内外因素

1.1外在因素

1.2内在因素

第二节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变迁的取向

2.1由双边合作安排向多边合作制度安排变迁

2.2由地方层次向国家层次的制度安排变迁

2.3由经济领域合作向政治安全领域合作拓展

第三节中国在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3.1区域政治合作中的建设性作用

3.2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主推作用

第四节实现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变迁的主要措施

4.1降低合作制度供给的政治成本

4.2提高制度供给主体的意愿和能力

4.3促进非正式制度的转变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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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后,区域一体化发展在全球化进程的促动下已明显加快,强化区域整合已成为众多国家参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策略。东北亚区域具有增强区域经济整合的有关经济要素优势,但迄今为止,仍处于经济一体化的边缘,表现为区域合作的制度化程度低,合作行动进展缓慢。东北亚要实现经济的区域化合作,就必须研究导致目前这种状态的原因,解决蕴藏于其中的问题。 该文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化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为主要理论依据,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制度需求和目前区域制度供给不足的现状进行理论剖析和具体论证,试图从理论上阐释制约和阻碍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化的诸种因素,并探讨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方式和具体路径。所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制度化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深化的意义;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化(制度需求)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根据;东北亚合作制度化(制度供给)程度低的主要原因;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化的重点、动力以及所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区域合作发展过程确定为一个不断制度化的过程,也是合作体基于实现合作愿望和合作目标而不断产生制度需求的过程;需求引导并激励制度的创建或变迁。新制度的产生或以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替代原有制度,从制度主体的角度看,是一种制度供给。因此,可以采取以制度需求为研究的切入点和逻辑起点,以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关系为分析框架,来对东北亚区域合作发展的制度化问题进行探讨。 对区域制度对区域合作的作用、东北亚区域合作发展的制度需求根据(即为什么要进行制度供给)、东北亚合作制度供给不足的原因(正式制度性因素、非正式制度因素和制度成本因素)、为更有效地增加区域制度供给应采取的非均衡供给方式、制度变迁的取向与措施等相关问题的分析构成了研究内容的逻辑结构层次。 该文的主要论点有: 1.区域合作与深化需要制度,这是由制度的功能所决定的,但区域合作的制度需求是对区域合作制度的需求。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安排具有不同于一般的国际制度以及其他区域合作制度的某些特点。 2.东北亚区域在合作过程中已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制度安排,为区域合作的制度化创造了制度环境。但区域制度安排仍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超国家的规则性制度安排短缺。 3.制度供给要受成本约束,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成本因素。表现为东北亚国家间正式制度差异性增加了地区合作制度的对接成本、制度整合成本和制度内化成本;由“历史问题”和政治关系特点所形成的政治成本,也抑制了区域合作制度化的进程。制度创建存在较高的潜在政治成本制约着东北亚区域制度的供给能力。 4.提升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制度化水平,首先需要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是重视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制度安排对于促进合作和提供制度环境的意义;功能领域的制度安排具有“溢出”效应,功能领域合作安排的机制化是区域制度化的重要内容。 5.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应采取非均衡的供给方式,制度变迁的主要取向是由双边合作的制度安排向多边合作的制度安排变迁;由次政府行为体的制度安排向以中央政府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变迁。 该文试图在以下几方面作出新的尝试: 1.在研究方法上,引入了制度分析的研究方法。在东北亚合作问题的研究方法上,已有历史分析、一体化理论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运用制度分析法研究东北亚区域合作问题,在方法上应该是一种新的尝试。采取制度分析就决定了本文需要采取新的角度、新的研究路径。 2.试图从制度产生过程来解释东北亚区域合作低制度化现状的原因,突出合作制度供给过程中的制度成本因素的约束作用。 3.对“区域合作制度”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并以此为根据对东北亚区域制度安排的现状、特点进行了归纳分析,为研究建立了一种区域制度分析的基本架构。 4.试图突破区域合作研究中单一的“国家主义”思维模式,在对东北亚区域合作制度供给的分析中,既肯定国家行为体对合作制度供给的重要性,也肯定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区域制度供给中的主体地位,以及由其所作出的制度安排对于区域合作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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