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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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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2研究贡献

1.3研究框架

2.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理论分析

2.1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2.1.1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

2.1.2非标审计意见带来的不利影响

2.2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涵义及其表现

2.2.1审计意见购买的涵义

2.2.2审计意见购买的表现形式

2.3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产生的机理分析

2.3.1审计意见购买本身机理构造

2.3.2审计意见购买的需求机理

2.3.3审计意见购买的供给机理

2.3.4审计意见购买的耦合机理

3.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文献回顾

3.1国外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3.2国内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4.实证研究分析

4.1研究假说

4.2研究设计

4.2.1剔除不是出于“购买审计意见”动机而进行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的样本公司

4.2.2检验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是否成功

4.2.3样本选取

4.2.4模型设定

4.3多元回归分析

4.4敏感性测试

5.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局限性

5.1研究结论

5.2政策建议

5.2.1加强和完善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规范

5.2.2培育成熟的审计市场

5.2.3对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进行抽查

5.3局限性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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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问题是国际会计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这种现象之所以会受到重视,是因为人们认为上市公司可能会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来购买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不仅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判断公司会计信息可信度的主要依据,而且还是监管当局监测上市公司的重要指标,因此审计意见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判断,从而直接影响公司股价及融资能力,故而上市公司会尽量避免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的影响效力越大,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审计意见的动机就越强。 本文以2004年我国深、沪市两市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建立审计意见预测模型来考察,如果上市公司做出和实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反的决策将会获得什么类型的审计意见,然后测试上市公司是否成功地购买了审计意见。我们得到,在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参与并成功地实现了审计意见购买的结论。为了系统地研究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来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本文分成五个部分来论述。 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贡献和全文的框架。 第二部分首先分析审计意见的重要性,尤其突出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所以上市公司总是尽量避免此类审计意见。上市公司避免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购买审计意见,达到改善审计意见的目的。接下来,笔者定义了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涵义,指出审计意见购买一般可以通过两个方式来实现:其一,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方式来实现;其二,并不需要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因为,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达到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所以,本文所指的“审计意见购买”是:很可能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决策来获取标准审计意见的行为。最后,笔者采用审计合谋理论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产生的机理进行详细分析。审计意见购买的运行机理包括三个环节:审计意见购买的需求机理、审计意见购买的供给机理、审计意见购买需求与供给的耦合与互动机理。其中,审计意见购买需求是诱因,审计意见购买供给导致可能,而耦合与互动则最终引发意见购买。三个环节相互作用,互为促动,共同构成审计意见购买运行的内在机理因子。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为审计意见购买本身的机理构造提供一个分析框架。在这个框架中,我们把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本身的机理划分为需求与供给两个层面,审计意见购买需求主体作为审计意见购买寻租主体方面的可能性,主要通过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寻租原理进行说明。后者作为审计意见购买供给主体方面的可能性,由委托代理理论予以解释。当这两种可能性由曝露可能性和竞争性压力即外部环境提供了一个共生的温床时,审计意见购买就可能实际发生。 第三部分归纳梳理国内外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研究成果,为下面的实证分析做好铺垫。 第四部分为实证研究分析,包括了研究设计、研究假说的提出、样本选取、模型设定以及数据处理过程。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获得具有购买审计意见动机而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样本。其次,对这部分具有购买审计意见动机的公司进行检验,判断他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是否成功地购买了审计意见。 为了获得具有购买审计意见动机而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样本,需要剔除不是出于购买审计意见动机而自愿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本文采用四个步骤来实现:第一步,剔除非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由于上市公司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主要有三种原因:(1)自愿性变更、(2)辞聘、(3)监管诱致性变更。所以我们首先剔除后两种因素造成的事务所变更。第二步,构建审计意见预测模型剔除不是出于购买审计意见动机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样本公司,从而得到有改善审计意见动机的公司。在这一步本文采用的方法是,选择与样本公司在行业、规模、盈利能力等水平相似的控制样本,但这些公司在2004年并没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然后,把控制样本的对应变量代入审计意见预测模型中进行Logistic回归,从而找到当样本公司在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下的系数特征。第三步,将样本公司的各个变量代入第二步得到的审计意见预测模型中,估算出变更了事务所的公司在不变更事务所的情况下获得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第四步,笔者认为当第三步得到的概率大于50%时,上市公司具有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在将没有购买审计意见动机的公司剔除之后,剩下的公司都是出于购买审计意见动机而进行事务所更换的样本。笔者认为,这些样本公司如果仍然保留原任会计师事务所,则会有大于或等于50%的概率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这些公司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后,如果收到的是标准审计意见,则说明后任审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了影响,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得到了实现。如果这些公司在更换事务所之后仍然被继任审计师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则说明继任审计师保持了审计独立性,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没有实现。经过以上的分析,笔者发现在2004年这一期间,我国上市公司从总体上存在着审计意见购买动机,并且成功地通过审计师变更决策实现了此动机。 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政策建议和本文的局限性。 本文的贡献在于: 第一,在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笔者对以前学者的相关研究方法缺陷进行了改进。本文克服以前文献在检验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不区分更换目的的缺陷,将研究样本限定为以“购买审计意见”为更换动机的公司,而将出于其他目的进行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的公司剔除,降低了研究误差。并且新引入了两个变量,以求能够更加准确地预测样本公司在不更换审计师的情况下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 第二,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和以后关于审计意见购买问题的理论研究都会有所裨益。本文所得结论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管理不规范以及审计市场不成熟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并培育成熟的审计市场等措施来防范现存的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决策进行审计意见购买的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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