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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别居制度的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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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1.4 文献综述

1.4.1 域外立法现状综述

1.4.2 国内立法现状综述

1.4.3 国内学者观点综述

2 别居制度基础理论

2.1 别居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2.1.1 别居制度的起源

2.1.2 别居制度的发展

2.2 别居制度的基础理论

2.2.1 别居的内涵及特征

2.2.2 别居制度的内容

2.3 别居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2.3.1 别居与同居

2.3.2 别居与离婚

2.4 别居制度的意义

2.4.1 别居制度的历史意义

2.4.2 别居制度的现实意义

3 域外别居制度

3.1 英美法系国家典型代表

3.1.1 英国

3.1.2 美国

3.1.3 菲律宾

3.2 大陆法系国家典型代表

3.2.1 法国

3.2.2 意大利

3.2.3 瑞士

3.3 域外别居制度对比

3.3.1 别居与离婚制度关系

3.3.2 别居的类型

3.3.3 别居的原因

3.3.4 别居的后果

4 我国别居制度构建及婚姻法完善

4.1 我国别居制度建立的意义

4.1.1 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的缺失

4.1.2 我国离婚及分居的社会现实

4.1.3 我国构建别居制度的理论实践意义

4.2 我国别居制度构建

4.2.1 别居的条件

4.2.2 别居的程序要求

4.2.3 别居的法律后果

4.2.4 别居与离婚的对接

4.2.5 别居的其他内容

4.3 别居制度构建的障碍分析

4.3.1 历史条件的不成熟

4.3.2 学者的质疑

5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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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国一直是中国人的情怀和信仰。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而婚姻是维系其稳定的根基。它们都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社会关系,而安定融洽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是社会和谐团结的内因和外因。但是,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迅猛发展,物质水平的大幅提升,思想教育的与时俱进,现代人的婚姻观、家庭观也在悄然的发生着变化。80后、90后“闪婚”、“闪离”的社会报道不绝于耳,2004年前后,在我国的河南、天津、厦门等省市相继出现了“试离婚”的司法实践,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试离婚”缺少相应的法律支撑,在实行了较短的时间后不得不被叫停。但“试离婚”的司法实践成果却给法律人留下了无限的思考,不少学者呼吁在《婚姻法》中增设“别居制度”。这不仅是将“试离婚”的司法实践法律化、制度化的有益探索,更对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大量运用比较分析法,结合历史研究法,并辅以逻辑分析法等方法,从而对别居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深入探索,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别居理论基础。本编分为四个章节,分别系统的介绍了别居制度的起源及发展,详细阐述了别居制度的基础理论,并将别居与相关制度,如同居、离婚等进行了区分,同时还列举了别居制度的现实意义,以使读者朋友能更好地理解别居制度的基本概念。
  第二部分,域外别居制度的比较分析。别居制度的产生有特殊的历史环境和条件,因此,要探索别居制度的根源,就必须从设立了别居制度的域外国家入手。本文例举了英美法系代表国家的别居制度以及大陆法系代表国家的别居制度,并对此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借助他山之玉,来攻击我国现实社会中婚姻法上相关矛盾的顽石。
  第三部分,我国别居制度构建及婚姻法的完善。本编首先立足于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的缺失以及我国离婚及分居的社会现实,来探索我国别居制度建立的意义。其次,从别居条件、别居的程序要求、别居的法律后果以及别居与离婚的对接这四个方面,对我国别居制度的构建提出具体建议。最后,通过详尽列举,对我国别居制度构建所面临的障碍进行分析,从而探索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第四部分,结语。全文从三个具体章节对我国别居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深入研究,最后一编为全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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