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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政府责任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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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我国民办高校的相关研究

1.2.2 政府责任相关研究

1.2.3 民办高校中政府责任问题研究

1.3 概念的界定

1.3.1 民办高校

1.3.2 示范性民办高校

1.3.3 政府责任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4.1 研究的思路

1.4.2 研究的方法

1.4.3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第2章 政府在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的责任及其依据

2.1 政府在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的责任

2.2 政府在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承担责任的依据

2.2.1 理论依据

2.2.2 现实依据

2.2.3 法律依据

第3章 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政府承担责任的困境及其原因

3.1 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政府责任的现状——以上海市为例

3.2 政府在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承担责任的困境

3.2.1 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制度建设缓慢且不清晰

3.2.2 示范性民办高校发展中政府分配教育资源有限

3.2.3 民办高校发展缺少政府引导与服务

3.3 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

3.3.1 政府对民办高校定位不清晰

3.3.2 政府忽视制度建设

3.3.3 资源配置不公平

3.3.4 政府缺乏引导和服务意识

第4章 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政府承担责任的路径

4.1 培育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

4.2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4.3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4.4 培育社会中介组织

第5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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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办高等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示范性民办高校是加快民办高校发展的方法,也是规范和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途径。本文以上海市政府在创建示范性民办高校的政策导向,以及根据上海民办高校中的领头羊——上海SD学院具体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对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过程中的政府责任进行了研究。基于研究性质和范围,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
  我国政府作为公共行政主体,应当承担对示范性民办高校的创建责任,民办高校在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环境下生存,其发展与政府政策息息相关。再者,从公共治理理论角度而言,民办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其产生的正外部性有益于国家、社会和个人,政府更应该为示范性民办高校的创建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海市政府在创建示范性民办高校的案例,通过对上海SD学院的分析,发现政府在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过程中存在困境:生态环境引导缺失、制度建设不完善、教育资源支持不足以及提供服务的缺失。因此,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应当在示范性民办高校创建中承担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态环境,鼓励专家到民办高校进行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民办高校并参与民办高校的学习;在产权归属、合理回报、税收和人事待遇方面完善原有的政策,并严格实施且做好监督,保障民办高校的公平待遇;为示范性民办高校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扶持示范性民办高校在软硬件方面不断提升,鼓励示范性民办高校的创建;培育一批社会中介方,对民办高校进行客观的监督及评价,保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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