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上海市工商行政执法为观察对象
【6h】

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上海市工商行政执法为观察对象

代理获取

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定义及立法背景,其次是对上海地区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执法实践做了浅析,并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出台前上海工商部门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的概况和现状,通过分析,对未来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工作进行了展望。
   在《反垄断法》正式出台实施之前,我国政府早就认识到要采用法律手段遏制行政性垄断并且也进行了不少禁止各种行政性垄断的立法尝试,1993年底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合并立法,是目前我国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律。随后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如《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电信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等也规定了一些禁止垄断行为的条款。十几年来,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工作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十几年来反垄断执法工作所积累的经验以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我们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
   本文力图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十多年来这方面的执法实践,特别是对于典型案例的分析,对于我国当前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的实践作一些总结和分析。试图在理清所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总结和比较,找出我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的困境,试图提出一些目前阶段可行的建议和方法,以期对未来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所裨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