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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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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第一章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概述

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公司法律制度中的“资本”

(二)公司“信用基础”的阐释

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历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

(二)公司信用基础沿革中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法律风险

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

(一)废除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

(二)实缴登记制到认缴登记制的改革

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市场现状

(一)市场主体不断增加

(二)市场主体良莠不齐

(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案件大幅增加

三、我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制度缺失风险

(一)股东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

(二)对商事主体履约能力判断失灵

(三)法律制度中交易担保功能缺失

(四)商事主体的行政监管模式滞后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法律规制

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法律规制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

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法律风险之公法规制

(一)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二)创新商事主体的行政监管模式

(三)政府多元化的公司信用评价机制建设

三、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法律风险之私法机制

(一)《公司法》中股东责任追究制度的健全

(二)《担保法》中公司交易担保制度的创设

(三)《合同法》中商事合同可撤销事由的增设

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法律风险之软法机制

(一)完善公司行业自律组织制度

(二)改良公司财务和规范公司会计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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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最新的《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变为认缴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降低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但是在鼓励兴业的同时,由于我国商事主体的诚信水平不高,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规制商事主体失信的相关法律不健全,改革带来很大隐患。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取消使得侵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无从保护,产生了市场交易的隐患。如何应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所带来的风险,便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文章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全面的阐述,以历次公司法修改为主线,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中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和改革的历史背景进行探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变化包括市场主体的增多,带来了诸如市场交易环境不稳定,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等。通过对域外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法律风险规制模式的研究,在借鉴域外法律规制模式的前提下,对我国现阶段的法律风险进行综合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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