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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条件下电信非对称管制研究——对我国“三网融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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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

1、序言

2、产业融合研究

3、非对称电信管制理论和实现

4、三网融合问题的监管

5、总结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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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数字技术的飞跃发展,原先处于相对独立的产业边界内部、拥有自身相对独立技术平台的相关产业(广播、电视、出版等)出现了“融合”现象。我们把这种融合定义为:由于技术革新和政府放松管制,发生在产业边界和交叉处的技术融合改变了原有产品特征和市场结构,导致产业内企业之间竞争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导致了产业边界模糊甚至产新划分产业边界的现象。对在产业融合这一变革下所产生的新范式加以研究是产业经济学面临的新问题。 在产业融合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通信市场的逐步开放,政府部门或管制机构必须从管理垄断市场的模式向管理竞争市场的模式转变。自八十年代初发达国家电信市场开放以来,以英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管制部门对通信市场的经营者实施了非对称管制(asymmetrical regulation)。所谓非对称管制,简单地说就是政府管制部门对处于不同市场条件下的通信经营者予以区别对待,制定有利于新通信经营者的倾斜政策和法规,在一定时期内,人为地制约处于支配地位的通信经营者(dominant carrier)对市场的控制力,而放宽对新通信经营者或处于非支配地位的通信经营者的管制,以达到进入通信市场的所有经营者能公开、公平竞争的目的。1984年英国首先在通信资费上进行了非对称管制政策,称为上限管制(price cap)。 本文在回顾产业融合理论发展过程、深入分析产业融合的产业融合的内涵和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对产业融合及经济管制的相关理论文献加以总结,详细回顾了规范化实证理论(NPT)、俘获理论(CT)及管制的经济理论(ET),并对上世纪70年代政府放松管制现象作了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非对称管制的管制模式,对各国在电信非对称管制政策上进行了比较,阐述了电信非对称管制的基本原因、具体措施及法律框架。 最后本文分析了我国三大信息网络的现状,针对我国推进“三网融合”的实际情况,在分析我国“三网融合”的制约因素、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机构融合、放松市场准入、完善法制框架、依靠科技创新和培育公平竞争的开放的市场环境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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