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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盐务管理体制研究(1912-1937)——以盐务稽核所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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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近代社会,盐是每个人必须食用的物品,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与之相关的盐税还成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盐税收入的比重仅次于土地税收入,成为统治者非常重视的一个税种。为了更好的征收盐税和保证食盐供应,必然要实行相应的盐务管理,但是中国盐场众多,盐业资源丰富,消费区域与盐场的距离远近不等,盐务管理既要保证贫瘠之地有盐可食,又要保证财政收入的充足,所以要让近代中国的盐务管理稳定有序的运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近代以来中国的盐务管理受到诸多诟病,这其中的原因不仅是由于盐务管理机构内部的生产、运输、销售、缉私、征税等方面存在问题,更深层的原因在于近代盐务管理从来不被统治者当作为人民谋取福利的一种方式,而只被统治者当作充实财政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与盐务管理的本来目的发生了冲突,就必然导致盐务管理存在诸多缺点。政府为了短期目的,特别是近代政局动荡的情况下,为了充实国家财政就必然会出现以敛财为目的的官商结合、垄断运销的引岸制度和包买商制度等。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从清光绪末年一直到宣统时期,封建王朝对盐务管理就进行过多次的改革,这些改革大多成效不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辛亥革命以后北京政府与外国银行团确立一笔以盐税作为担保的借款,并且根据这个借款协议成立了盐务稽核所。盐务稽核所成立后,凭借自己特殊的地位基本控制了北京政府时期的盐务管理,许多大的盐务变革都按照盐务稽核所的意图进行,特别是在丁恩主政时期,根据其在印度管理盐务的经验,在中国推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这次改革是前代许多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这一次改革是中国盐务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折点,中国盐务管理的近代化由此开始。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盐务稽核所名义上的职权有了比较大的扩展,但是全国范围内的盐务管理严重受制于财政部,许多大政方针都由财政部来做决定,盐务稽核所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发挥那么大的影响力了。一直到1937年盐务稽核所改为盐务总局,总管全国盐务,至此,盐务稽核所结束了其使命。
   本文以盐务稽核所为核心来考察民国时期的盐务管理状况,从盐务稽核所的成立到结束这段时间,盐务稽核所对近代中国盐务的管理所做的贡献,以及中国的盐务管理方式如何向近代化转变,在转变的过程中间新旧势力的斗争与妥协,先进理念与中国现实环境的冲突。本文以盐务稽核所为核心探讨民国时期盐务管理方面的进步与不足,并深入挖掘这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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