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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环境管理研究——以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路街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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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1.1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3研究依据

1.4基本概念

1.5研究思路与方法

1.6创新之处

第二章 稀土路街道办的环境管理概况

2.1稀土路街道的概况

2.2稀土路街道的环境概况

2.3稀土路街道办的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章 稀土路街道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困境

3.1环境管理工作的外在困境

3.2环境管理工作的内在困境

3.3环境管理工作的保障不足

第四章 导致环境管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4.1法律体系不完善

4.2环境执法体系有待改进

4.3基层政府环境责任感缺位

第五章 改善基层政府环境管理的对策

5.1完善环境管理法律体系

5.2改进基层环境管理体制

5.3建立权责对等的基层政府

5.4 营造“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赢的环境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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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阶段中,我国在环境污染整治方面的情况存在不容乐观的形势,长期存在的环保问题还未根治,新的困难症状又在持续性地产生,政府需要在环保工作中主动发挥更大程度的积极作用,从多角度和多层面上妥善疏解相关矛盾和引导问题解决,以经济与行政等多方力量来积极推进环保建设方面的进展。持续性开展生态环保建设工作,有利于促进国家在政治与经济等各个领域以及诸多行政区域内的协调发展。本篇文章借助探讨基层政府在环境监管方面存在的相关情况的方式,特别是其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找寻出进一步增强其在环保监管方面职能的办法。
  环境监管是各级政府开展行政工作中的一类常规职能,这除了能促进维持生态环境平稳运行外,也能够促使政府发挥引导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基层政府所具备的环境监管作用愈发重要,强化政府地这一职能对引导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具备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将侧重探讨基层政府及其在环保方面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困境,分析了导致困境的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改进建议。
  基层环境管理面临的各类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改善,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赋予基层政府环境监管职责,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机制;二是改善环境管理体制,加大执法行政强制权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和环保执法部门内部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媒体的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程度,建立环境友好型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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