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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以张家港B银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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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1.1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1.4主要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2.1银行客户信息特点与种类

2.2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的政府监管部门

2.3银行客户信息安全事件的危害

2.4银行客户信息安全政府监管的理论依据

第三章 银行客户信息泄露案例及所反映的现象问题

3.1涉事双方概况

3.2银行客户信息泄露事件介绍

3.3“信息泄露”事件的影响

3.4 B银行事件的调查问卷

3.5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银行客户信息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的产生原因

4.1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善

4.2政府监管部门缺乏协调机制

4.3政府对银行缺乏监管

4.4银行客户自身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薄弱

第五章 完善银行客户信息安全政府监管的建议

5.1完善银行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

5.2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

5.3健全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监管方式

5.4加强对银行内控管理的监管

5.5培养银行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第六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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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客户网上信息查询的便利,银行客户信息的泄露成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对于当前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从政府监管的视角进行研究,健全银行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和保护制度,为信息时代下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以及银行客户信息的权益保障提供更为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 本文立足于政府监管的角度,通过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的真实案例分析和研究,发现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的政府监管保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对于具体案例的分析,结合相关的研究文献,本文认为目前在我国政府对于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的监管主要有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国家立法尚存在缺陷。我国现在还尚未出台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涉及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过于分散且混乱,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政府监管缺失。银行的外部监管存在着监管主体不明、监管法律宽泛、监管手段单一、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银行的自律问题。四是银行客户信息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依托于对上文的分析,论文提出了对银行客户信息安全进行监管保护的建议。第一,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相应的信息安全法律保护体系进行完善。第二,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主要通过以下手段来实现: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手段、培养监管人才等。同时要政府要拓宽监管方式,让更多的力量加入到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监管中来。第三,政府监管部门也应监管银行自身加强内控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最后,政府在强化法律、监管、制度、银行管理、信息技术等手段虽然非常重要,但同时,客户自身也需要加强保护意识,切不可随意将自己的信息泄露出去。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及银行也要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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