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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以美国、欧盟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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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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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0.1 研究背景及选题缘由

0.2国内外研究现状

0.3 研究方法

0.4 论文创新与难点

1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1.1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1.2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及意义

2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象评析

2.1美国、欧盟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介绍

2.2 我国关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规定及问题探讨

3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参与主体评析

3.1 美国、欧盟参与主体中责任主体、支持主体的分析

3.2 美国、欧盟参与主体中的监督主体的分析

3.3我国关于参与主体的规定及存在问题探讨

4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评析

4.1 美国、欧盟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介绍

4.2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规定及问题检讨

5完善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策略

5.1完善战略环评立法,扩大评价对象范围

5.2完善战略环评参与主体规定的实施路径

5.3完善战略环评评价程序的实施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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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为应对环境危机而产生发展起来。它通过对政府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等战略级行为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早发现其设计缺陷以及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制定适当的预防或补救措施,从而在源头上避免环境破坏的发生。随着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建立起自己相对完善有效的评价体系。但我国相关法律的制定略显滞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致使战略环评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而如何针对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缺陷,探索有效地解决之道,成为我国当前制度建设中应该研究的问题。
  美国、欧盟地区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起步较早,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发展,其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成熟和完善。本文在对比分析美国、欧盟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立法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在评价对象、参与主体和评价程序三个方面上的不足。进而借鉴其成功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路径,即必须进一步推动立法,扩展评价对象的范围,明确评价主体的权责,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制定有序且操作性强的评价程序,使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真正成为依法执行的有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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