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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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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导论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问题

三、研究意义

一、理论视角

二、研究方法

三、概念界定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国内文献综述

一、宗教社会服务与政府关系模式研究

二、宗教社会服务政策研究

第二节 国外文献综述

一、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现状研究

二、宗教慈善组织与政府的互动研究

第三章 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环境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内地的相关政策变化

一、改革开放前的政策

二、改革开放后的政策

第二节 目前内地主要的政策内容

一、服务准入和组织定位政策

二、服务支持政策

三、服务内容政策

四、服务监管和评估政策

第三节 香港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及与内地对比

一、基本政策变化

二、主要的政策内容

三、比较与启示

第四章 内地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执行分析

第一节 服务准入政策执行分析

二、原因分析:“半空中”的政策

三、应对策略:双重组织定位

第二节 服务支持政策执行分析

一、执行现状:政府支持不足

二、原因分析:政府责任的缺位

三、应对策略:积极扩充支持力量;发挥信仰影响

第三节 服务内容政策执行分析

一、执行现状:有限功能发挥下对政策的回应

二、应对策略:边缘群体的服务切入

第四节 服务监管和评估政策执行分析

一、执行现状:服务监管有限,评估质性不足

二、原因分析:缺乏健全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

三、应对策略:内部监管+外部督导

第五章 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评价及建议

第一节 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评价

第二节 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法规制定明确化和完善化,实现社会服务参与的真正平等

二、需求导向下拓宽并创新宗教社会服务的领域

三、加大政府多元支持力度,规范减免税费等激励手段

四、准入门槛的灵活化设置,具备完善可操作的法律制度

五、完善合理的服务规范,强化服务监管和评估机制

一、结论

二、讨论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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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利多元主义认为,以政府为单一供给主体的社会服务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激烈变迁和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提出国家、市场、社区和民间社会等多元协同的福利供给模式促进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随着宗教社会服务的发展,宗教慈善组织以第三部门的身份参与社会服务供给。在社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开放的今天,国家在政策上明确了对宗教事务的态度一一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但政府与宗教机构、宗教慈善组织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脉络,相关的政策法规设计并不能很好地满足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供给的切实需求。
  本文力求通过文献分析和实地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分析中国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具体政策规定,对比内地与香港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实践。并了解内地在现有政策允许或约束的条件下,作为宗教参与社会服务的执行主体——宗教慈善组织的政策执行和应对策略,以济南市X机构和S敬老院为实地研究对象。最后简单评价内地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和法规,尝试提出合适有效的政策建议,使得宗教慈善组织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发挥宗教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内地宗教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在政策执行力度、法规明确性、服务支持、服务内容、服务监督与评估等方面存在政策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法规制定明确化,实现社会服务体系内真正的机会平等和自由;第二,需求导向下拓宽并创新宗教社会服务的领域;第三,加大政府多元投入力度,规范减免税费等激励手段;第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网络,积极促进并规范内外部交流;第五,门槛的灵活化设置,具备完善可操作的法律制度;第六,完善全面明确的服务规范,强化服务监管和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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