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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等”字的解释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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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刑法中“等”字的使用情况及不同视角分析

(二)刑法中“等”字的语言学分析

(三)刑法中“等”字的立法技术分析

(四)刑法中“等”字的类型化分析

二、刑法解释的一般规则及其对“等”字解释的启示

(一)刑法解释规则的理论争议及关联问题

(二)刑法解释的一般规则

(三)对“等”字解释的启示

三、刑法中“等”字解释应该遵循的规则

(二)“等”字解释的同类解释规则

(三)“等”字解释的目的性解释规则

四、“等”字的解释规则的司法检视:以“其他危险方法”解释为例

(一)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危险方法的梳理与分析

(二)运用解释规则认定“危险方法”

(三)个案中“等”字的解读和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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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刑法典中,“等”字这一类法律用语涉及的刑法条文数量共计268条,出现次数高达457处。立法者使用“等”字的立法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刑法规范更大的灵活性与涵盖性,但同时,司法者在适用含有“等”字的刑法规范时却因其概括和模糊,而不知所措。并且,随着刑法修正案的不断出台,我国刑法典中“等”字的数量更是有增无减,以至于对“等”字的理解、解释,成了作出合法、合理刑事判决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对“等”字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并决定着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及刑罚裁量等问题。因此,如何正确理解“等”字,是刑法文本留下的一个难题。
  刑法中的“等”字,有其独特的类型化属性。刑法学者对其关注,法理学者也常常以“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模糊性语词”、“兜底条款”等称谓对其展开研究。将“等”字称为“例示概括性语词”比较合适。统一的称谓,有利于刑法解释规则的深化研究。
  学者对于“等”字的刑法解释规则的研究并不多见,即使有,也大多散见于其他主题的研究之中。在现有研究中,仅就“刑法解释规则的基本概念”、“刑法解释规则与刑法解释方法之间的关系”这些基本问题,也尚未形成共识。刑法解释规则应是在刑法规范的适用过程中,用以指引法律人获得合理、正当的裁判结果且可以遵循的、简约的思维准则。研究“等”字的刑法解释规则,可以为法官提供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逻辑思维,有利于司法者简化繁琐思维的过程,节省司法资源,同时,也给民众一双看透法律解释过程的“眼睛”,这使得法律适用的过程得以明晰化,增强了解释结果的可接受性。
  合法性规则要求刑法解释只能在最宽泛的“可能的词义”界限内进行,合理性规则要求必须在复数的解释结果中选择一个最适合刑法规范的、可接受的结果,这是“等”字解释应该遵循的一般解释规则。而“等”字独特的类型化属性,为同类解释规则的适用创造了条件,因为同类解释规则本身就是抽象的类型化思维的一种具体化、规范化的体现。“等”字的刑法解释同样也需要遵循目的性解释规则,因为这两种规则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整体。
  同类解释规则是目的性解释规则的表面上的表达,是“等”字意义最直接的生活上意义的揭露;而目的性解释规则融入了刑法的法益保护的目的,从本质上限制、筛选了同类解释规则的结果,并赋予解释结果刑法上意义。简言之,同类解释规则是面上的,而目的及规范保护的法益的属性和特点,决定了“等”字要遵循“同类解释规则”。
  “其他危险方法”是一种典型的例示概括性语词,同时,司法实践中“危险方法”的认定也是重中之重,因此,作为典型例示予以研究,既是对“危险方法”的一次解读,也是一项对“等”字刑法解释规则的司法适用尝试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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