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本理论
(一)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概念
(二)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性质
(三)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功能
二、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内容
(一)规定了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时应适用的基本规则
(二)规定了处罚的原则
(三)规定了处罚的目的
(四)规定了处罚的幅度
(五)规定了处罚的手段
(六)规定处罚的程序
三、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不明确
1.各级环保部门都能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主体不明确
2.各级环保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互交叉重叠
(二)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的标准过于原则
(三)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未作规定
四、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完善
(一)规范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主体
1.明确制定主体为省级环保部门
2.各级环保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二)细化制定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标准
1.缩小处罚幅度,对处罚情节进行格化
2.丰富考量因素,建立灵活的考量体系
(三)制定规范的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程序
1.提议
2.专家论证
3.审议
4.决定
5.发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