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癌症村”事件简介
(二)“癌症村”事件引起的法律思考
二、市场份额规则基础理论
(一)市场份额规则的起源
(二)市场份额规则的内涵
(三)市场份额规则的模式
1、辛德尔案件模式
2、海默维茨案件模式
三、市场份额规则的适用
(一)市场份额规则的一般适用
(二)市场份额规则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
1、适用的必要性
2、适用的可行性
四、环境侵权中市场份额规则的举证责任
(一)原告无法举证是基于非主观因素所致
1、污染物的危害潜伏期较长
2、潜在的侵权人数量不确定,部分侵权人可能已不在
3、受害者的弱势群体地位
(二)原被告之间举证责任的转移
五、市场份额规则在我国环境侵权中的体现
(一)立法体现
(二)立法考量
1、顺应了社会变迁下的侵权法挑战
2、强化了对司法中弱者的保护
3、践行了“有损害必有救济”的传统侵权法理念
(三)环境侵权中市场份额规则的适用困境及其解决
1、市场范围的确认困境及其解决
2、诉讼模式的困境及其解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