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论文选题的目的
1.2 论文选题的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文献综述
1.3.2 国内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
1.4.1 研究方法
1.4.2 可能创新点
第2章 廉政生态系统的法制建设概述
2.1 廉政生态系统的含义
2.1.1 廉政生态系统的内涵
2.1.2 廉政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
2.1.3 生态主义理论及其对廉政建设的启示
2.2 廉政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及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2.2.1 廉政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2.2.2 法制建设在廉政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
2.3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第3章 软法原理及其对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3.1 软法的含义
3.1.1 软法的由来
3.1.2 软法概念的界定
3.2 软法的类别
3.2.1 超国家组织软法
3.2.2 国家软法
3.2.3 次国家组织软法
3.3 软法对于廉政生态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第4章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的法制建设现状
4.2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4.2.1 政府及其部门缺少行业廉洁自律规范
4.2.2 行政惯例、自由裁量条款过多
4.2.3 专门监督机构力度小
4.3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外部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4.3.1 反贪贿法律法规的运用滞后迟钝
4.3.2 社会监督力量的利用不适当
4.3.3 国内反腐法制建设不能与国际接轨
4.4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4.1 廉政价值观未完全形成
4.4.2 社会监督力量未充分激发
4.4.3 廉政法制体系未完全建立
第5章 国外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的软法实践及启示
5.1 瑞典廉政生态系统的软法建设
5.2 美国廉政生态系统的软法建设
5.3 新加坡廉政生态系统的软法建设
5.4 国外廉政生态系统的软法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第6章 软法视角下完善我国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的对策
6.1 行业自律规范的增加是建设廉政生态系统内部法制环境的关键
6.1.1 增加和公开内部议事规则
6.1.2 丰富国家机关的行业自律规范
6.2 行政惯例与弹性法条的减少是巩固廉政生态系统内部监督的根本
6.2.1 尽量减少行政“恶例”
6.2.2 量化弹性法条
6.3 社会组织软法是推动廉政生态系统外部监督的保障
6.3.1 充分发挥政协的监督作用
6.3.2 建立统一的媒体协会
6.4 超国家组织软法是修正我国廉政生态系统外部法制的标尺
6.4.1 积极响应国际组织反腐败软法
6.4.2 主动商议国家间反腐败互利条约
6.5 我国软法立法技术水平的提高是真正实现廉政生态系统法制建设的助力
6.5.1 提高立法者的法治理念与素质
6.5.2 规范软法的立法形式及内容
第7章 结论
7.1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及其法制建设存在一定的问题
7.2 我国廉政生态系统的法制建设需要找到软硬法的平衡点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著和获奖情况
东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