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扬弃
【6h】

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扬弃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研究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依法治国与中国传统法文化概述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依法治国理论界说

2.1.1 依法治国的概念内涵

2.1.2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

2.1.3 依法治国的主要特点

2.2 中国传统法文化阐释

2.2.1 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概念内涵

2.2.2 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内容特点

2.2.3 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历史作用

2.3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2.3.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哲学思想

2.3.2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法思想

2.3.3 西方国家的相关法理论

第3章 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辩证否定

3.1 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利弊分析

3.1.1 中国传统法文化之精华

3.1.2 中国传统法文化之糟粕

3.2 依法治国对传统法文化的理性批判

3.2.1 依法治国“人本位”对传统法文化“君本位”的批判

3.2.2 依法治国对象多维性对传统法文化法治对象一维性的批判

3.2.3 依法治国“民主目标”对传统法文化“专制目标”的批判

3.3 依法治国对传统法文化的科学承续

3.3.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刑无等级”的承续

3.3.2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对“法之必行”的承续

3.3.3 “良善治国”对“法情允协”的承续

3.3.4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对“刑德兼用”的承续

第4章 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超越

4.1 依法治国人民主体对中国传统法文化君主主体的超越

4.1.1 立法为民

4.1.2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1.3 法律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4.2 依法治国广泛客体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狭隘客体的超越

4.2.1 整体国家社会服从于法

4.2.2 一切机构组织服从于法

4.2.3 一切社会成员服从于法

4.3 依法治国民主目标对中国传统法文化专制目标的超越

4.3.1 依法治国始终以社会主义民主为目标

4.3.2 依法治国始终以法治之力为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服务为目标

4.3.3 依法治国始终以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为目标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展开▼

摘要

1996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政治目标确定下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依法治国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依法治国方略正在逐步全面落实。笔者认为,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念和方略能够在中国这片沃土上产生和发展,绝非偶然,除了有其经济、政治、社会和历史原因外,还有着深刻的思想文化渊源。因此研究两者的渊源关系,具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目前,学术界对依法治国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研究成果不胜枚举,但对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少之又少。本文就是针对研究方面的这一不足而撰写的。
  本文旨在研究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批判、继承和超越,全文由四章构成:
  第一章,绪论。首先,简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其次,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再次,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依法治国与中国传统法文化概述及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一,对依法治国的概念内涵、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的主要特点进行了界说;第二,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概念内涵、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内容及特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历史作用进行了阐释;第三,指出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哲学思想、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法思想、西方国家的相关法理论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辩证否定。第一,对中国传统法文化进行了利弊分析,即中国传统法文化之精华、中国传统法文化之糟粕;第二,阐述了依法治国对传统法文化的理性批判,即依法治国“人本位”对传统法文化“君本位”的批判、依法治国对象多维性对传统法文化法治对象一维性的批判、依法治国“民主目标”对传统法文化“专制目标”的批判;第三,分析了依法治国对传统法文化的科学承续,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刑无等级”的承续、“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对“法之必行”的承续、“良善治国”对“法情允协”的承续、“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对“刑德兼用”的承续。
  第四章,依法治国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超越。第一,依法治国人民主体对中国传统法文化君主主体的超越,即立法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第二,依法治国广泛客体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狭隘客体的超越,即整体社会服从于法、一切组织机构服从于法、一切社会成员服从于法;第三,依法治国民主目标对中国传统法文化专制目标的超越,即依法治国始终以社会主义民主为目标、依法治国始终以法治之力为广大人民服务为目标、依法治国始终以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为目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