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1章 TPP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1.1 TPP协定ISDS机制的设立背景
1.1.1 ISDS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1.1.2 TPP协定纳入ISDS机制
1.1.3 TPP成员国关于ISDS机制的分歧
1.2 TPP协定ISDS机制的主要内容
1.2.1 投资定义与适用范围
1.2.2 排除适用的范围
1.2.3 磋商和谈判
1.2.4 仲裁
第2章 TPP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超国民待遇”问题
2.1 TPP协定ISDS机制“超国民待遇”的界定
2.2 TPP协定ISDS机制“超国民待遇”引发的问题
2.2.1 迫使东道国政府消极不作为
2.2.2 挑战东道国的国家主权
2.2.3 冲击东道国的公共利益
2.2.4 发展中成员国面临更大风险
2.3 TPP协定ISDS机制“超国民待遇”的动因和意义
2.3.1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历史选择与最新实践
2.3.2 以美国为主导极力坚持将ISDS机制纳入TPP协定
2.3.3 发展中成员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不健全
2.4 TPP协定ISDS机制“超国民待遇”问题的解决与完善
2.4.1 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平衡
2.4.2 仲裁前的磋商与谈判
第3章 TPP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问题
3.1 TPP协定ISDS运行机制概述
3.1.1 TPP协定ISDS仲裁的启动
3.1.2 TPP协定ISDS仲裁的进行
3.1.3 TPP协定ISDS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3.2 TPP协定ISDS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3.2.1 破坏东道国的民主决策机制
3.2.2 限制东道国的权力
3.2.3 伸裁庭的空泛自由裁量权
3.3 TPP协定ISDS运行问题的解决与完善
3.3.1 仲裁程序及文书透明度的提高
3.3.2 允许“法庭之友”参与仲裁
3.3.3 仲裁员的选任与行为准则
第4章 TPP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滥诉问题
4.1 TPP协定ISDS机制滥诉问题概述
4.1.1 TPP协定ISDS机制滥诉的概念
4.1.2 TPP协定ISDS机制滥诉问题的提出
4.1.3 TPP协定ISDS机制滥诉问题的重要性
4.2 先决驳回程序的现行规范
4.2.1《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12年)
4.2.2 ICSID仲裁规则
4.2.3《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12年)与ICSID仲裁规则的比较
4.2.4 综合性经济贸易协议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
4.3 仲裁成本与律师费用分配的现行机制
4.3.1 先决程序的费用分配
4.3.2 整体程序的费用分配
4.3.3 仲裁程序的费用担保
4.4 TPP协定ISDS滥诉防免机制的评析
4.4.1 先决驳回程序
4.4.2 仲裁成本与律师费用的分配
4.4.3 对TPP协定ISDS机制滥诉防免机制的评价
第5章 TPP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及我国因应之道
5.1 TPP协定ISDS机制的影响分析
5.1.1 对TPP成员国的影响
5.1.2 对TTIP谈判的影响
5.1.3 对中国的影响
5.2 中国对TPP协定ISDS机制应持的态度及应对措施
5.2.1 中国对TPP协定ISDS机制应持的态度
5.2.2 中国对TPP协定ISDS机制的应对措施
5.3 完善我国国际投资协定ISDS条款的建议
5.3.1 明确界定适用范围
5.3.2 灵活运用“安全阀”
5.3.3 设置例外条款
5.3.4 完善纠正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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