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国际海运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研究
【6h】

国际海运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引言

第1章 海上货物运输货损赔偿范围概述

1.1 货损类型及原因

1.1.1 货损类型

1.1.2 货损原因分析

1.2 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的现行规定

1.3 不同权利主体对货损赔偿范围的影响

1.3.1 托运人

1.3.2 提单持有人

1.3.3 其他权利主体

1.4 《海商法》责任限制制度对货损赔偿范围的影响

1.4.1 单位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1.4.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1.5 《海商法》第55条的立法背景考量

第2章 《海商法》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规定的适用与缺陷

2.1 《海商法》第55条的性质分析

2.2 《海商法》第55条存在的缺陷

2.2.1 《海商法》第55条与民事立法不衔接

2.2.2 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其他问题

2.2.3 与海事国际公约及其它国家法律规定的区别

2.3 适用CIF价格确定货物实际价值存在的其他缺陷

2.3.1 货物实际价值认定的时间和地点标准问题

2.3.2 非CIF贸易方式下货物实际价值的认定问题

2.3.3 货损与迟延交付共存时存在的问题

2.3.4 货物预期利润保险与CIF价格问题

2.4 现行货损赔偿额的计算模式分析

2.4.1 申福公司诉哈池曼海运公司与日本德宝海运株式会社案

2.4.2 承运人货损赔偿额的计算模式

2.4.3 贬值率计算模式分析

第3章 民事立法对货损赔偿范围的规定

3.1 货方对承运人的诉权基础

3.1.1 提单持有人对承运人的诉权基础

3.1.2 收货人对承运人的诉权基础

3.2 《合同法》下承运人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3.2.1 《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

3.2.2 《合同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构成

3.2.3 《合同法》下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范围分析

3.3 《侵权责任法》下承运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3.3.1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3.3.2 侵权法下的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构成

3.3.3 侵权法下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范围分析

3.4 民事立法对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的借鉴意义

第4章 国际立法中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的规定

4.1 海事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4.1.1 《海牙-维斯比规则》的相关规定

4.1.2 《鹿特丹规则》的相关规定

4.2 各国相关海事立法的规定

4.2.1 英国国内法相关规定

4.2.2 日本国内法相关规定

4.2.3 其他海事国家相关立法略述

4.3 国际立法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借鉴意义

第5章 完善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的相关建议

5.1 《海商法》第55条现存问题

5.2 《海商法》第55条的解释

5.3 《海商法》第55条的相关立法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展开▼

摘要

我国《海商法》第55条对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做了如下规定:货物灭失时,承运人赔偿货物的CIF价格;货物损坏时,承运人赔偿货物受损前后CIF价格之差。对提单持有人和收货人而言,以CIF价格计算承运人的货损赔偿额并不包含其可得利润。对于提单持有人和收货人显然并不公平。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问题的核心在于货物实际价值的认定。对此,本文主要分为五章论述。
  第一章主要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货损赔偿进行概述。笔者首先确定本文讨论的货损类型以及现行货损赔偿规定,其次分析了《海商法》第55条的现有问题及立法背景。最后分析了海商法特有制度对于货损赔偿范围的影响。
  第二章主要分析了《海商法》下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规定的适用与缺陷,同时分析了最高院的贬值率计算方式。
  第三章主要围绕民事立法中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范围进行分析。主要分为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角度分析,同时为承运人货损赔偿范围问题提供参考。
  第四章货损赔偿范围之比较法研究。通过对比海事国际公约和有关航运国家的立法,从中借鉴。
  第五章海商法第55条的相关建议和结论。笔者认为应以交付地交付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范围。笔者从法律解释角度和立法角度两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