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引言
第2章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理解
2.1 土地管理法规的范围
2.2 土地管理法规有关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规定
2.2.1 《土地管理法》的具体规定
2.2.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具体规定
2.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具体规定
2.2.4 《森林法》的具体规定
2.2.5 《草原法》的具体规定
2.2.6《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
2.2.7《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具体规定
2.3现行有关政策对理解“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影响
第3章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的界定
3.1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发生的时空范围
3.2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辨析
3.2.1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含义
3.2.2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含义
3.2.3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与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逻辑关系
3.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与相近行为的区别
3.3.1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与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
3.3.2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与非法抵押土地使用权
3.3.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与非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投资
第4章 “情节严重”的认定
4.1 “情节严重”的理论厘清
4.1.1 “情节严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之一
4.1.2 “情节严重”之“情节”是客观方面表明法益侵害程度的情节
4.1.3 “情节严重”不是客观处罚条件
4.2 “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
4.2.1 借鉴可罚的违法理论从客观方面去判断“情节严重”
4.2.2 严格慎重对“情节严重”作出司法解释
4.2.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行为之“情节严重”现行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
第5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