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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实效缺失对乡土秩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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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文献回顾

1.3 框架、路径和方法

2 刑事法律实效与乡土秩序

2.1 刑事法律实效的内涵与评价标准

2.1.1 刑事法律实效的内涵

2.1.2 刑事法律实效的评价标准

2.2 乡土社会的特征

2.2.1 乡土社会秩序的特殊性

2.2.2 维护乡土社会秩序的途径

3 刑事法律实效缺失所引发的乡土秩序问题

3.1 民事纠纷容易上升为刑事犯罪

3.2 刑事私了较为普遍

3.3 村民信“访”,不信“法”

4 乡土社会刑事法律实效缺失的原因分析

4.1 普法教育的不足

4.2 司法权威不足

4.3 司法资源匮乏

5 解决刑事法律实效缺失问题,实现乡土秩序

5.1 利用媒体宣传刑事案例,加强乡土社会中的法治教育

5.2 发挥刑事法律作用,树立司法在乡土社会中的权威

5.3 建设一支“接地气”的法官和调解队伍,弥补司法资源匮乏

5.4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

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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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乡土性”极强的中国农村,刑事法律实效对于构建法治的和谐社会有着十分积极及重要的作用。刑事法律实效是指刑事法律法规指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且如果某人的行为与刑事法律法规不相符,则可能会受到相关司法部门的责任追究,如失去人身自由或罚没财产。这一整套法律程序在社会中运行状态的好坏,就是刑事法律的实际效果,也即在现实生活中所反映出来的效果。人们在看到喜欢的东西时不直接去抢、不直接去偷,在看到强奸犯被判处重刑的新闻时会拍手称赞,这都是刑事法律实效的最直观体现。刑事法律实效的缺失会引发民事纠纷易上升为刑事犯罪、刑事私了普遍、村民信“访”而不信“法”等一系列的问题,然后这些问题终将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宗旨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在国际形势微妙变化的时代,我们应当抓住重要的战略机遇,勇立潮头,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形势严峻,时不我待。正因时期特殊,刑事和解制度应运而生,它是一种新型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符合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既能够保证效果,也能够节约大量司法资源,作用和地位具有历史性意义。而刑事法律实效在以乡土社会为主的我国农村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和深刻。笔者所述的“乡土社会”并非持着骄傲的态度,而是客观和公正的,不是站在当前指责过去,更并非站在城市的角度把存在一些传统现象的地区称为“乡土的社会”,而是将“乡土社会”作为一个客观的概念进行分析,主要是强调一种传统的内在的生活规律。土地是中国封建社会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基础,是经济来源,生活在土地上,劳作在土地上,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不发达的交通环境,近亲等血缘成为乡土社会的重要交际网。家庭是中心,是小的国家,家族是家庭的衍生和壮大,是社交活动的集中地,同宗或者不同宗,因为土地即地缘的存在,也会发展成一个家族。以此,对于土地的依赖性而演变产生的地缘、血缘和姻亲的繁衍,将村落与村落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构成了传统乡土社会秩序维系的基本结构。
  人的意识是人们在面对外界客观环境时所产生的内心感知和确信,这种确信,应当是建立在某种切实存在的事物所形成的主观感受。因为人们对法律的了解不同,对社会发展的观念不同,所形成了不同的法律观点。所以,人们必须通过加强对法学理论的掌握,提升自我法制修为,提高法律意识,尤其是在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也就是本文所指的乡土社会,现实矛盾存在,但应当着力克服,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某种程度上比自然科学的重要性要大很多。教育机构在普法、释法的过程中,应掌握科学的方法。只有树立起了司法权威,使得刑事和解能够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社会公众对和解制度不在局限于民事的调解、私了,也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人合同,而是在刑事诉讼领域认可的一种利用国家公权力对私人刑事杠杆的拨动行为,是受到国家强制力所保护和监督的。拥有一支业务精通的法官和调解队伍对刑事和解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运用,与以前的农村自行私了比较,会有明显的进步,科学性更加完善,也更符合现代刑事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理念。
  我们可以从是否遵守和执行法律、法律运用、公众的认同感以及价值成本几个方面衡量法律的实际效果,而在乡土社会中,刑事法律实效的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认同感的缺失及法律运用的较高成本值两个方面。故本文以刑事法律实效与乡土秩序的内在逻辑关系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旨在研究阐述刑事法律实效对我国乡土秩序的多方面影响,并从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特征“乡土性”与法治社会的“理性”特征二者的冲突展开,首先对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进行论述,并进行中西对比;其次以农村刑事法律实效缺失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为例,分析了刑事法律的理性规定与乡土社会的部分传统思想及处理问题办法存在差异的内在原因;再者以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深入论证有效解决刑事法律实效缺失的积极意义,并提出了几点解决途径和思路以供参考。

著录项

  • 作者

    叶露;

  •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

  • 授予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
  • 学科 公共管理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欧阳静;
  • 年度 2017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刑法;
  • 关键词

    刑事法律; 实效缺失; 乡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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