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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互动关系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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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引言:由案例引发的思考

第一章 网络民意的相关概念

一、民意的概念以及表现形式

二、网络民意的定义

三、网络民意的特征

(一)具有直接性、匿名性的特点

(二)主体具有利益非相关性的特点

(三)具有非理性、盲目性、情绪化的特点

(四)具有弱监督性的特点

第二章 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的相互关系

一、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相互关系存在的理论性基础

(一)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理论”

(二)符合司法传统以及政策性要求

三、网络民意对司法审判产生的积极性影响

(一)有利于保障司法独立

(二)弥补司法专业化的不足,促进司法民主化

(三)促进相关法律的完善

三、网络民意对司法审判产生的消极影响

(一)非理性民意影响司法独立

(二)网络民意过分介入,损害司法权威

四、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产生冲突的原因分析

(一)开放性的网络环境与司法审判所需求的间隔性形成冲突

(二)网络民意的平民性与司法审判的专业性

(三)媒介监督错位

(四)司法机关对于网络民意的不当回应

第三章 构建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

一、协调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关系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民意与坚持司法独立的有机统一

(二)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有机整合

(三)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融合

二、构建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完善司法审判中网络民意的收集机制

(二)客观评估网络民意.完善司法审判中网络民意的甄别机制

(三)构建司法审判中对于网络民意的反馈机制

(四)规范网络民意进入司法的时机,建立保障性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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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显现,随着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意识也愈发强烈。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满足了人们在获取信息、商务交易、沟通交流等多元化的需求。网络民众借助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关注社会热点,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实现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和监督权利。网络民意一经出现,就迅速地改变了中国的舆论格局,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司法审判与网络民意两者之间,存在着实现和谐互动关系的内在基础。网络民意关注和监督司法审判,一方面,对司法审判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独立,监督法院审慎地使用裁判权,为法官提供了全面思考的空间,弥补司法形式主义的不足,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对司法审判也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网络民意因其具有非理性和道德批判性等特点,在监督司法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破坏司法权威、消解司法信仰的现象。主要体现在:网络民意的过度参与,可能造成对司法权行使的干预,妨害司法独立,使司法裁判的结果发生偏颇,产生司法不公,造成权力干预司法审判、出现法律道德化的现象。公正的司法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如何处理好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网络民意监督与司法审判公正之间的关系,对于民主法治国家的建设来说,意义重大。 本文通过对民意的内涵进行概括,分析民意的表现形式,由此引出,在转型时期,对网络民意的内涵和基本特征的界定,进一步从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二者关系存在的理论性基础,网络民意对司法审判的积极性影响、消极性影响,来阐述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的相互关系;依据我国的立法环境、国情现状,归纳转型时期,协调我国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关系的基本原则;从构建司法审判对网络民意的收集、甄别、反馈等参与机制的角度,提出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二者构成良性互动关系的路径选择。

著录项

  • 作者

    封琳;

  •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季金华;
  • 年度 2014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代数、数论、组合理论 ;
  • 关键词

    网络民意; 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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