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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以扬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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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目标和内容

1.2.1 研究目标

1.2.2 研究内容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1.3.1 技术路线

1.3.2 研究方法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1.4.1 本文可能的创新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第2章 文献回顾

2.1 国外研究动态

2.2 国内研究动态

2.2.1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2.2.2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体系

2.2.3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

2.2.4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

2.2.5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

2.3 研究评述

第3章 理论基础

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3.1.1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3.1.2 可持续发展特征

3.2 系统学理论

3.2.1 系统的概念

3.2.2 系统研究的要素

3.2.3 系统的特征

3.2.4 SEA研究对象的系统特性

3.3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3.3.1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的基本观点

3.3.2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对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

3.4 SEA系统理论

3.4.1 SEA系统结构分析

3.4.2 SEA系统的分类

3.4.3 SEA类型间的区别与联系

第4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思路及框架

4.1 土地利用和环境问题

4.1.1 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1.2 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因素分析

4.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4.2.1 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的环境影响识别

4.2.2 建设用地的环境影响识别

4.2.3 环境影响识别表的编制

4.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思路

4.4 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4.4.1 评价目的

4.4.2 评价对象

4.4.3 评价原则

4.4.4 评价内容

4.4.5 评价方法

4.4.6 评价程序

4.4.7 评价结果

第5章 第一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5.1 可持续发展与协调性、稳定性、系统功能健全性之间的关系

5.2 社会一经济-环境系统功能健全’性

5.2.1 确定健全性评价方法的必要性

5.2.2 确定健全性评价方法的可行性

5.2.3 模糊集对法方法描述

5.2.4 评价指标体系

5.3 社会一经济-环境系统的稳定性

5.3.1 系统稳定性的原理

5.3.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稳定性计算的要求

5.3.3 计算模型

5.3.4 稳定性评价指标选取

5.4 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协调性

5.4.1 子系统的划分和指标体系的建立

5.4.2 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协调性评价标准

5.4.3 指标信息熵

5.4.4 指标权重

5.4.5 子系统发展水平

5.4.6 协调性

5.5 环境承载力与压力的关系

5.5.1 改进计算方法的必要性

5.5.2 环境承载力的计算思路

5.5.3 环境压力的计算思路

5.5.4 生态赤字/生态盈余

第6章 第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1 土地利用规模合理性

6.1.1 耕地规模合理性

6.1.2 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性

6.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合理性

6.2.1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土地利用结构环境影响评价

6.2.2 基于碳排放量的土地利用结构环境影响评价

6.3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合理性

6.3.1 土地利用的生态敏感区

6.3.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6.3.3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6.3.4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6.3.5 土地用途分区

6.3.6 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6.3.7 生态用地格局

第7章 实证研究——以扬州市为例

7.1 研究区域基本概况

7.1.1 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7.1.2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7.1.3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7.2 规划分析

7.2.1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回顾分析

7.2.2 新一轮规划概述

7.2.3 规划协调·性分析

7.3 第一层次评价

7.3.1 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功能健全性评价

7.3.2 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稳定性评价

7.3.3 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协调性评价

7.3.4 环境承载力与压力的关系评价

7.4 第二层次评价

7.4.1 土地利用规模合理性评价

7.4.2 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评价

7.4.3 土地利用布局合理性评价

7.5 规划调整建议与减缓措施

7.5.1 规划调整建议

7.5.2 减缓措施与实施建议

7.5.3 总体评价

第8章 结论和展望

8.1 主要结论

8.2 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参加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情况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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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规划作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龙头”,具有宏观导向作用,而土地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此同时,生态环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EIA)工作已经比较成熟,但是针对重大政策、规划开展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在理论、方法和实践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是我国21世纪面临的主要课题。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并设立专门一篇为“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指出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在2011年6月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指出:人类需求既包括对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的需求。总体上看,我国提供工业品的能力迅速增强,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却在减弱,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增强。因此,必须把提供生态产品作为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胡锦涛主席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可见,我国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对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凸显出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大意义。
  本文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献回顾入手,选择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学理论、复合生态系统理论、SEA系统理论,以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为评价对象,研究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开放复杂巨系统,把握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运行规律,对应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的规划大纲和规划文本编制两个阶段,建立包括规划目标和规划方案的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并以江苏省扬州市为例开展实证研究。全文可以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前三章,分别为绪论、文献回顾和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包括第4,5,6章,为本文构建的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体系;第三部分即第7章为实证研究;第四部分即第8章为主要结论和展望。
  为了构建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体系,文章首先分析了土地利用和环境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等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思路,进而提出了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接下来后面两章是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介绍。
  第一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内容包括:①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功能健全性评价;②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稳定性评价;③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协调性评价;④区域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压力的关系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阶段,在分析可持续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功能健全性、稳定性和协调性关系的基础上,确定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的功能健全性、稳定性、协调性、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压力关系评价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等。通过这些评价,判断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开放复杂巨系统整体的运行情况,判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是否有利于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该目标不利于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
  第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内容包括:①土地利用规模合理性评价;②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评价;③土地利用布局合理性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编制阶段,在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方案内容的基础上,确定土地利用规模合理性、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土地利用布局合理性评价的评价理论、方法。通过这些评价,判断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开放复杂巨系统关键性局部的运行情况,判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规划方案是否合理,如果提出的规划方案不能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提出更合理的规划方案。
  接下来,运用上文建立的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方法,对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实证研究。实证结果如下:
  在第一层次评价中,运用模糊集对法对1996-2020年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功能健全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功能健全性在规划期间不断提高,在2020年达到很健全水平;运用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稳定性概念模型对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稳定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由2005年前的不稳定状态,逐步发展为2010年和2020年的稳定状态,且稳定性不断加强;运用以耗散结构理论和信息熵原理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模型对扬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协调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到规划目标年2020年,扬州市逐渐走出社会、经济、环境濒临失调的状态,达到良好协调的水平;运用环境承载力和压力概念模型对扬州市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压力关系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生态赤字由2005年的7456156.1公顷扩大为2020年的11955048.4公顷,生态赤字进一步扩大。
  在第二层次评价中,运用粮食需求法、单一用地极限假设法等方法对耕地、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规划期内耕地规模可保障粮食安全,同时其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在规划期内也呈下降趋势,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其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区域环境容量范围内;运用生态服务价值法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全市生态服务价值在2005-2020年间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20年达到80.21亿元,与2005年相比上升了0.12亿元;通过计算规划期间扬州市碳排放量的变化,表明规划期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将逐年下降,扬州市的碳减排能够取得一定成效;运用GIS叠图法对土地利用布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规划方案中建设用地布局具有较好的生态适宜性,仅有3.98%的建设用地分布在高度敏感区和中度敏感区,部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侵占重要生态功能区,应严格按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管制要求进行调整或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本文的创新点为:①构建了二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体系。即以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复杂巨系统为评价对象,从规划目标和规划方案两个层次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②建立了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体系。包括模糊集对法、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系统稳定性概念模型、以耗散结构理论和信息熵原理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模型、环境承载力和压力概念模型、粮食需求法、单一用地极限假设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碳排放、GIS叠图法等方法。不足之处为:①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较少考虑到规划实施对土地资源以外其它资源的影响。②由于某些评价方法本身的缺陷,导致部分评价结果较为理想化。③由于扬州市规划图件比例尺较小,在评价精度上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也是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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