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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修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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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1.3 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1.2 理论基础

1.2.1 土地概述

1.2.2 土地分类概述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3.3 研究技术路线

第2章 我国主要土地分类标准历史演化过程比较分析研究

2.1 我国主要土地分类标准历史演化过程

2.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析

2.2.1 分类内容简介

2.2.2 优缺点分析

2.2.1 分类内容简介

2.2.2 优缺点分析

2.3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分析

2.3.1 分类内容简介

2.3.2 优缺点分析

2.4 《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分析

2.4.1 分类内容简介

2.4.2 优缺点分析

2.5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分析

2.5.1 分类内容简介

2.5.2 优缺点分析

2.6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内容分析

2.6.1 分类内容简介

2.6.2 优缺点分析

2.7 《林地分类》(LY/T 1812-2009)分析

2.7.1 分类内容简介

2.7.2 优缺点分析

2.8.2 优缺点分析

2.9 国土资源管理主要土地分类标准比较分析

2.9.1 主要土地分类标准三大类占比情况分析

2.9.2 主要土地分类标准综合评价

2.10 其他部门土地分类标准与现行土地分类标准比较分析

2.10.1 相同名称的地类定义不相同

2.10.2 不同分类标准不能相互对应

第3章 国外发达国家土地分类理论和经验研究

3.1 美国土地分类内容简介

3.2 美国土地分类与我国土地分类比较分析

3.3 俄罗斯土地分类内容简介

3.4 俄罗斯土地分类与我国土地分类比较分析

3.5 日本土地分类内容简介

3.6 日本土地分类与我国土地分类比较分析

3.7 国外土地分类对我国土地分类标准修订的启示

第4章 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修订研究

4.1 我国土地分类标准不统一原因分析

4.1.1 我国标准化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4.1.2 政府部门利益出发点不一致

4.1.3 政府职能部门划分过多过细

4.2 现行土地分类标准存在问题

4.2.1 与原土地分类标准衔接不好

4.2.2 未能与其他涉土部门土地分类标准衔接

4.2.3 对新的土地分类界定困难

4.3 现行土地分类标准修订原则

4.3.1 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

4.3.2 增加分类层次细化土地类型

4.3.3 内部土地分类相容性

4.3.4 与其他部门土地分类相容性

4.4 现行土地分类标准修订总体框架

4.5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分类修订

4.6 农用地二级分类修订

4.7 农用地三级分类修订

4.7.1 耕地

4.7.2 园地

4.7.3 林地

4.7.4 草地

4.7.5 其他农用地

4.7.6 小结

4.8 建设用地二级分类修订

4.9 建设用地三级分类修订

4.9.1 商服用地

4.9.2 工矿仓储用地

4.9.3 公共设施用地

4.9.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9.5 住宅用地

4.9.6 交通运输用地

4.9.7 水利设施用地

4.9.8 特殊用地

4.9.9 小结

4.10 未利用地二级分类修订

4.11 未利用地三级分类修订

4.11.1 未利用土地

4.11.2 水域

4.11.3 小结

第5章 研究成果

5.1 修订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5.2 修订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三大类占比情况分析

5.3 修订后土地分类与现行土地分类对应关系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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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按照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和管理需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各自部门内部的土地分类标准体系,根据各自调查和研究的需要,开展了地类调查和调查后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制定的土地分类标准只能在各部门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管辖范围进行调查研究和推广实施。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制定一套各部门必须共同遵守的土地分类标准体系,造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很难实施统一管理。虽然在2007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统一使用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标准,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还是继续执行本部门的分类标准,这些土地分类标准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制定全国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了解我国基本国情,掌握全国土地、林业、水利等资源分布情况,制定切合我国国情的路线、方针、政策,合理、充分、有效利用开发资源的重要依据。
  本文回顾了我国土地分类发展过程和国内外土地分类方面的理论及研究成果,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分别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历年主要土地分类标准,国家林业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使用的土地分类标准体系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仔细分析,总结出各分类标准的优点和缺点。与美国、俄罗斯、日本的土地分类理论和经验进行对比,从中得到启示,总结各种土地分类标准不协调的原因,分析我国现行土地分类标准存在问题及修改原则,制定修改框架,结合我国城乡统筹的现实国情,尝试对现行土地分类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文章认为我国各部门应相互沟通协调,对现行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定和完善,建立一套在全国范围内各部门通用的土地分类标准,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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