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议行合一——我国人大制度组织原则探析
【6h】

议行合一——我国人大制度组织原则探析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引言

第一章 “议行合一”的精神实质

第一节 “议行合一”的思想与实践概述

一、“议行合一”的早期思想资源

二、马克思的思想与巴黎公社的实践

三、列宁的观点与苏俄的探索

四、“议行合一”在中国

第二节 “议行合一”的本质

一、“议行合一”的精神实质

二、对目前“议行合一”理论研究的评析

第二章 “议行合一”与“分权”

第一节 “分权”问题再求解

一、问题的提出

二、权力的位阶分析

三、“分权”与“权力分立”的区别

第二节 “议行合一”与“分权”

一、“议行合一”视野下的“分权”

二、“三权分立”视野下的“分权”

三、两种“分权”的根本区别

第三章 “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

第一节 “民主集中制”的含义

一、“民主集中制”的历史沿革

二、“民主集中制”的实质

第二节 “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

一、“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

二、是“民主集中制”还是“议行合一”

第四章 “议行合一”视野下加强人大权力中心地位的几点思考

第一节 党与人大关系的几点思考

一、党与人大关系的概念表述

二、实现党的行为与宪法和法律的和谐

第二节 我国的“违宪审查权”

一、我国“违宪审查权”的性质

二、我国“违宪审查”体制模式的选择

第三节 “议行合一”与司法独立

第四节 加强人大权力中心地位的几个细节

一、强化监督和质询权

二、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其他环节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议行合一”概念是理论界长期以来接触并加以运用的话语,学界对其内涵的界定和精神实质的体察也各见仁智;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降,一些学者,特别是法学界的诸多学者对“议行合一”术语本身的学理性及其在政治实践中在场的合法性都提出了质疑和挑战,围绕“议行合一”的各种争鸣已然浮出水面,因此,对“议行合一”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梳理与考察就成为不可回避的论题。 对“议行合一”的内涵与精神实质的把握和体认,应着眼于其所反映的政治内容。不应仅仅停留在“议行合一”的表象上,以其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政治环境或不同地理范围上的实现形式作为判断标准,将其本质仅仅理解为立法、行政、司法在职能、机构、人员三者中的某一方面或完全合一。 “议行合一”与“三权分立”虽然都只是一种政体组织原则,但它们却都反映国体与政体两方面的性质。正是在反映国体性质这一层面上,“议行合一”与“三权分立”下的“分权”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议行合一”是“民主集中制”在我国政体架构中的体现和具体运用,将其作为人大制度组织原则与“民主集中制”相比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并没有超越“民主集中制”的视域,也没有违背宪法条款及其精神。 “议行合一”尚有理论和实践价值,并没有丧失生存合法性,不应贸然废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