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法治化治理
【6h】

论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法治化治理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绪论

一、问题提出:缘何聚焦于依职权行政不作为

二、研究价值之展开

三、研究现状:“熟悉的陌生人”

四、研究方法之概览

第一章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释义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概念之厘清

一、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基本要义

二、相关概念的辨析与廓清

第二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类型化及其基本形态

一、职责型不作为和职权型不作为

二、简单不作为和复合不作为

三、只能请求赔偿的不作为和一并请求作为的依职权行政不作为

四、国家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依职权行政不作为

五、法律责任和非法律责任的依职权行政不作为

第三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

一、第一层次的构成要件

二、第二层次的构成要件

三、第三层次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 规制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法理因由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生成的多重因素及其危害

一、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生成的基本要素

二、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法治风险

第二节 积极作为是行政权的内在诉求

一、行政权之垄断性决定行政作用不能缺位

二、积极有所作为是行政的本质属性

第三节 积极作为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内核

一、法律期待的行政作为

二、国家保障行政作用的积极发挥

三、治理依职权行政不作为是法治化的核心要义

第三章 调控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立法设计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内部调控的立法设计

一、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立法内部调控素描

二、透析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内部调控的现行立法

三、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内部调控之应然立法

第二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外部调控的立法设计

一、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外部调控之简况

二、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立法外部调控机制的缺陷

三、完善外部调控立法设计的基本进路

第四章 控制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自制规则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自制的文化基础

一、行政自制规则释义

二、我国古代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自制思想考察

三、现代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自制的思想

四、自律是我国党政机关的优良传统

第二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组织法规制

一、构建完善的行政组织法

二、完善公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三、完善行政内部监督制度

第三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行政程序规制

一、通过行政程序来制约行政不作为

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

三、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建设

第五章 治理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司法路径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司法规制的正当性

一、否定行政不作为责任的消极自由主义观

二、肯定行政不作为责任的积极自由主义观

第二节 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一、建立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二、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之确定

三、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第三节 完善抽象行政不作为违法司法审查制度

一、完善抽象行政不作为违法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二、抽象行政不作为违法司法审查的基本规则

第四节 完善课予义务诉讼制度

一、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课予义务诉讼的概念内涵与基本类型

二、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课予义务诉讼的合法性规则

三、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课予义务诉讼的审理与判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展开▼

摘要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理念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作为依法治国应有之义的依法行政,理应在福利行政与给付行政的时代潮流下,肩负起依法治国理念导引下民族复兴的宏伟愿景,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然而,无可回避的是,我们对于与之相悖的问题——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违法甚至泛滥的现象——应当给予足量的法治关怀。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系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之发生,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具备主观、客观的执法条件,而逾期在法律期待的系列行为上无所作为,导致行政目的没有达成或者存有重大瑕疵的状态。较之于一般显在的行政主动侵权,我国当下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现象更为隐蔽、影响更为恶劣、危害更为深远。
  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外在主要表征为政府职能部门没有积极行使职权或者履行职责,没有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责令整改以及作出行政处罚,从而引发了社会生产、生活中的诸多失序状态。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污染监督、矿山安全监管、交通超载运输治理等领域,经常发生公共事件,严重损害公民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问题的症结在于缺乏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法治化治理。为了化解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存在的问题,本研究尝试在释解依职权不作为要义及其法治危害的基础上,从立法设计、司法规制、行政自制等三个向度展开依职权不作为的法治化治理。
  第一章着眼于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本体论研究。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内在型构,尤其是其内涵与外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在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加以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呈现易于辨识的外在形态。同时,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探析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探析规制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法理因由。从行政权能的内在动力入手,提出行政权能其实是拒斥行政不作为的。原因在于行政权的垄断性决定行政作用不能缺位,而且积极地有所作为才是行政权能的本质;另外,从国家权力正常运行的角度来看,行政必须积极地作为,才能保证国家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国家立法要求行政主体积极地实施各项法律,如果行政不作为,必然成为国家要追责的对象。
  第三章立足于立法的顶层设计探寻了调控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制度规则。对于依职权行政不作为,国家必定也会有所规制,为此也进行了不少的立法活动。从行政主体内部调控制度的立法设计以及外部调控的立法设计两个层面进行考察,发现无论是内部调控或者是外部调控,整个立法设计都存在诸多缺憾,进而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第四章从行政自制角度论述了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治理。在梳理我国行政自制的文化基础上,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在这一优良传统中,探知行政自制的文化基础。从实体法、即行政组织法的角度来审视行政自制的规则,在行政组织法相关规定中,应逐步完善行政自制的规则。最后,从行政程序方面论述了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规制,主要从行政公开、行政问责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实现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规制。
  第五章着力于司法维度审视了对依职权行政不作为法治化治理。强调了司法规制行政不作为的正当性,并提出在原有司法审查制度的基础上,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针对抽象行政不作为,应积极完善司法审查制度;此外,应架构课予义务行政诉讼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