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犯罪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完善
【6h】

犯罪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完善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第一章 绪论

1.1选题背景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3研究方法

第二章 犯罪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概述

2.1强制医疗的含义及发展

2.2 我国强制医疗立法的现状

第三章 犯罪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困境

3.1强制医疗适用对象过于单一

3.2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缺乏具体操作规程

3.3强制医疗执行机制不健全

3.4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方式规定不明确

3.5强制医疗的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

第四章 犯罪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完善

4.1扩大强制医疗适用对象

4.2确定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执行方式和执行期限

4.3确定强制医疗执行机构和最长执行期限

4.4 根据强制医疗程序的不同阶段确定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4.5拓宽权利救济途径

第五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展开▼

摘要

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增加了强制医疗程序。这一特别程序的增设,在社会秩序的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新法在具体程序的规定上并不健全。尤其是权利救济、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强制医疗定期评估期限等诸多方面的规定都相当模糊,甚至有很多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从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和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更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法律规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诉讼法并没强制医疗的相应规定。这无疑是法律的一大缺失。因为这类病人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疾病随时都有可能复发从而造成监管困难。同时,当他们刑满释放以后,又会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隐患。从人权的角度来说,这类病人获得医疗救治的权利被剥夺,实际上也是对他们基本人权的践踏。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精神病犯罪强制医疗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精神病犯罪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建议。
  本文共有三大章节
  第一章,简述强制医疗制度,并且阐述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的发展及现状。
  第二章,主要分析新刑诉法出台后,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立法的不足之处。
  第三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立法成果和学者专著,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的几点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