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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视野中的电视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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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这个电视娱乐泛滥的年代里,电视娱乐的负面效应也日益明显。1985年,尼尔·波兹曼发出了《娱乐至死》的盛世危言。随着电视娱乐的发展,对电视娱乐的批判也如影随行。“娱乐有罪”成了电视娱乐背负的沉重枷锁。事实上,观众需要电视娱乐,需要从中得到身心的放松和精神的愉悦。于是,日益增长的电视娱乐需求与异化的电视娱乐之间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一方面实践需要理论给予支持和指导,另一方面,理论界对电视娱乐批评有余而宽容不足,建议有余而实用性不足。于是,出现了另一对尖锐的矛盾——电视娱乐的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积极而理性的反思电视娱乐,娱乐本是审美中的应有之意。在学界对电视娱乐进行了哲学、文艺学、心理学、文化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的审视之后,审美的视野无疑可以成为一次务实的探索。
   电视娱乐按其功能的层次可大至分为纯粹娱乐和审美娱乐,它们的实质分别是感官的快乐和精神的愉悦。正因为当下的电视娱乐往往仅停留在前一层次而没有上升高度,所以其负面效应才接踵而至。探寻电视娱乐的审美内涵,形象之美、叙事之美、游戏之美和纪实之美构成了电视娱乐之于审美的外在表现;而审美的快适性、溶解性和解放性则是电视娱乐的主要审美特性;透过五彩缤纷的电视娱乐现象,真善美才是电视娱乐的审美本质。那么,进一步研究电视娱乐的审美心理,电视娱乐让人们在“镜像世界”和“梦幻世界”里得到了暂时的、虚幻的、代替性的满足。也正是因为这种审美心理常常被异化,才导致了电视娱乐的负面效应。这种审美心理产生的矛盾的消解,需要在认识其两面性的基础上把握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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