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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临时参议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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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民国成立前后,作为组建临时政府联合机关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和其后的临时参议院,在民国初年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它的组建和活动是近代民主制度在中国的一次历史性尝试,也是考察民元时期政治历史的重要着眼点。
   本文以清末民初的报刊杂志为主要资料,采用史实的方法,对民初临时参议院及其活动做了系统论述。首先从临时参议院的组建及其变迁过程的考证入手,临时参议院及其前身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先后在上海、汉口、南京、北京活动,而促使其变迁的是民国成立前后各派政治力量的相互斗争和妥协。进而着重分析了临时参议院的主要活动:作为民初的立法机关,各省代表会和临时参议院先后制定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具有国家宪法性质的法律,制定了中央各部官制官规以及参议院自身活动职责和规范,从而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了国家运作的有序化和自身活动的合法性;作为民初主要的权力机关,参议院还担负了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的责任:通过内阁同意权、弹劾权、质问权等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通过议决临时政府预算和决算、对政府举借外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议来实现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临时参议院主要政治活动确立了民国初年政治体制的大体框架,但是《临时约法》虽规定政体为责任内阁制,却在对临时参议院、总统和内阁权限进行划分时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并不能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最终致使总统专权,中国的内阁制度最后成为空谈。
   总体来讲,民初临时参议院是西方宪政体制在中国的一次重要尝试,为中华民国的巩固和稳定做出了独有的贡献,其立法活动和对政府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的稳定。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西方民主制度理解的局限性,加之中国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影响,使得西方“三权分立”在中国并未真正实现。临时参议院在实际活动中所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使多数民众对西方议会制度在中国的实现产生质疑并最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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