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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1章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之立法模式
1.1 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意思主义
1.2 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形式主义
1.2.1 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1.2.2 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1.3 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1.3.1 采用物权形式主义的法律条文
1.3.2 采用债权形式主义的法律条文
1.3.3 采用意思主义的法律条文
1.3.4 对国物权变动模式的评析
第2章 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优劣之比较分析
2.1 意思主义立法模式更有利于保护无现实第三人情形下的受让人
2.2 意思主义立法模式更有利于受让人对抗恶意第三人
2.3 物权变动意思主义更有利于保护出让人
2.4 意思主义立法模式更有利于确保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
2.5 意思主义立法模式与我国国情更为契合
2.6 小结
第3章 物权变动意思主义的修正
3.1 物权行为无因性与物权变动意思主义的关系
3.2 物权变动意思主义下的公示制度
3.3 物权变动意思主义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
3.4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