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第一章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概述
第一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本罪的内涵
第二节 我国设立本罪的需求分析
第三节 本罪各国立法模式思考
第二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本罪的犯罪构成
第一节 本罪的犯罪客体要件
第二节 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
第三节 本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第四节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件
第三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罪处罚方式
第一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罪缔约国处罚义务要求
第四章 国别刑法典中本罪的界定
第一节 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为界定为贿赂罪
第二节 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为界定为商业贿赂罪
第三节 各国法律本罪界定的问题
第五章 我国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立法
第一节 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立法改进
第二节 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的设立探索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后记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