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第2章 案情概要
2.1 (英国)格林诉新西兰广播公司一案
2.1.1 案情介绍
2.1.2 裁判结果及理由
2.2 (美国)CBS诉ABC一案
2.2.1 案情介绍
2.2.2 裁判理由及结果
2.3 (中国)唐德影视诉灿星公司一案
2.3.1 案情介绍
2.3.2 裁判理由及结果
第3章 案件主要争议焦点
3.1 电视综艺节目模式是创意还是创意之表达
3.2 电视综艺节目模式是否能受版权法保护
3.3 被告使用与原告相似的电视综艺节目模式是否构成侵权
第4章 争议焦点分析
4.1 节目创意与节目模式的关系
4.1.1 电视综艺节目模式的概念
4.1.2 节目模式是节目创意之执行
4.1.3 节目创意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建议
4.2 电视综艺节目模式的可版权性分析
4.2.1 电视综艺节目模式的作品属性
4.2.2 纸上的电视综艺节目模式可以受版权法保护
4.2.3 版权法保护作品的结构
4.2.4 电视综艺节目元素独创性的编排和组合受版权法保护
4.2.5 电视综艺节目名称不单独受版权法保护
4.3 电视综艺节目基本模式侵权认定标准
4.4 电视综艺节目模式其他法律保护的司法建议
4.4.1 商标法保护
4.4.2 合同法保护
4.4.3反不正当竞争法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