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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起公诉证据标准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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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一、我国现行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相关规定及其理论争议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公诉证据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学术界关于公诉证据标准的不同观点

二、国外提起公诉证据标准之规定

(一)英美法系关于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大陆法系关于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两大法系关于公诉证据标准规定的异同

三、我国现行提起公诉证据标准之反思

(一)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应适用不同的证据标准

(二)我国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相对单一,缺乏可操作性

(三)我国现行公诉证据标准不利于公诉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完善我国提起公诉证据标准及其相关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现行提起公诉证据标准应适当放低

(二)针对不同案件,应当适用不同的证据标准

(三)完善公诉证据标准,主观方面需坚持内心确信

(四)加强证据理论研究,培养人们的证据意识

(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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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是指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将被告人交付法院审判所应达到的证明程度,即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有罪证明须达到何种程度方可将案件提交法院审判。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平衡,而且反映了一国检察制度及其运行的基本特征。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所要求的证据标准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立法将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等同于法院判决证据标准,而且,对于公诉证据标准的规定较为模糊,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适用过程中出现许多偏差,甚至出现被“人为拔高”和“人为降低”的“两极”情形。因此,对提起公诉证据标准进行深入、系统研究,解决其与定罪标准的关系,提出兼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是解决当前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现实问题,实现法制统一性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等同于人民法院判决的证据标准是不合理的,同时,我国现行公诉证据标准过于单一、没有体现刑事诉讼的阶段性。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对公诉证据标准的改革已势在必行。我们可以在吸收借鉴国外提起公诉证据标准先进做法的基础之上,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起适合自己又兼具合理性、科学性的提起公诉证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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