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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下煤电企业供应链博弈与协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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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煤电供应链及优化协调的研究现状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1.4 研究方法

1.5 技术路线

1.6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2 相关理论基础

2.1 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

2.2 供应链权利结构不对等与Stackelberg博弈理论

2.3 供应链协调及契约理论

2.4 当前研究的不足

2.5 本章小结

3 普通契约决策下煤电供应链决策博弈模型

3.1 普通契约决策下煤电供应链决策模型

3.2 分散决策下不同企业占主导的博弈决策模型

3.3 分散决策下不同企业占主导时的Stackelberg决策比较分析

3.4 集中决策下的煤电博弈

3.5 集中决策和分散决策下的结果比较

3.6 数值试验分析

3.7 本章小结

4 基于契约理论的煤电供应链协调机制

4.1 协调契约有效实施的条件

4.2 二部定价契约模型及分析

4.3 数值试验分析

4.4 本章小结

5 结论与研究展望

5.1 结论

5.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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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煤作为煤电供应链的上游,发电企业与电煤的市场化运行状态密切相关。针对不断加剧的煤电企业之间的竞争矛盾问题,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讨论。本文在煤电关系处于新机遇的大环境下,通过定量分析煤电企业供应链围绕煤电转移定价、节点企业利润分享等问题,分别讨论不同权利结构下的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博弈模型,比较不同企业占主导的电煤定价与利润分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供应链利益协调的问题。其次,考虑了具有不同企业占主导的电煤定价和煤电供应链协调时两种情况都适用的协调契约,进而实现煤电企业双赢的局面。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电煤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煤炭企业在电力供应链中的地位逐渐地提高,一些煤炭大户在价格谈判中腰板儿更硬,这样极易形成行业价格垄断的局面。正是处于此种形式下,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各自的决策力量的不同也会使得电煤成交价格、供应链利润以及协调方式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本文在电力供应链研究中考虑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权利结构是关键。
  本文运用供应链管理理论和方法,以博弈论、契约理论、供应链协调及优化理论为工具,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了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各自权利结构中电力供应链在分散决策、集中决策下的最优定价决策以及两企业的最优利润情况。其次,分析了二部定价契约分别在煤炭企业占主导时和发电企业占主导时决策力量的电力供应链中协调作用,通过二部定价契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分散决策下的pareto改进,真正完成了供应链的协调。最后,通过数值试验分析,验证了模型的有效行和正确性。
  经过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1)在分散决策下发电企业占主导时的最优定价决策和最优利润均大于煤炭企业占主导时的最优定价决策和最优利润。2)集中决策下最优定价决策和最优利润大于分散决策下两企业的最优定价决策和最优利润。3)运用二部定价契约协调分散决策下供应链存在的双重边际化的问题,使煤电供应链整体利润不受损失,可运用二部定价契约实现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权利结构在供应链中的完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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