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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保险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以1927-1937年上海民族保险业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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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上海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概况

第一节1927年前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回顾

第二节1927-1937年民族保险业发展的状况

第三节民族保险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点

第二章政府行为与上海民族保险业的发展

第一节政府行为与保险业的发展

一政府为民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政府的思想舆论引导

三政府颁布法律、法规为民族保险业提供法律保障

四政府投资保险业、引导民族保险业的发展

五保护民族保险业,对于外商保险业予以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第二节保险界对政府行为的反应

第三章对于政府行为缺陷的分析

第一节政府行为缺陷的表现

一政府不能为保险业提供更好的条件

二政策失误,中国保险市场不健全

三政企间摩擦增多

第二节政府行为缺陷所造成的后果

结语关于民族保险业发展道路的思索

主要征引史料及参考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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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业是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已有的研究成果大都重在对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史实的澄清与介绍,专门从某一角度切入,对保险业进行深入、细致探讨的几乎没有.该文试图突破这种局限,从政府行为这一角度入手,探讨保险业的发展道路.全文由导论、正文、结语三大部分组成.导论部分对于保险史研究的历史和现状作了回顾和总结,对有关概念、选题旨趣和意义作了说明.在结语中作者得出结论:企业要想获得大发展,必须有国家的独立自主、主权完整作前提,政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而企业自身更应加强主动性,利用、创造条件,增强行业自律,改善自身经营管理,加强宣传,接受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督,与政府密切合作,只有各界同心协力,才能使企业获得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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