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人体器官的法律属性
(一)学界争议
1.未与人身分离的活体器官的法律属性
2.从活体摘除器官的法律属性
3.遗体器官的法律属性
(二)个人观点:器官的法律属性为人格权范畴
1.缺乏法律支撑
2.相关司法实践支持
3.对相关理论理解不同
4.维护人格尊严之需要
二、器官捐献中的几种特殊主体分析
(一)未成年人作为器官捐献主体
1.国内外立法规定
2.学界观点
3.个人观点:未成年器官捐献的双重同意标准
(二)精神病人作为器官捐献主体
(三)胎儿作为器官捐献主体
1.胎儿民事法律地位
2.胎儿器官的归属权
(四)死者作为器官捐献主体
1.国内外立法规定
2.个人观点
三、特殊主体器官捐献行为效力的判断原则
(一)自我决定原则
1.知情同意
2.自愿同意
3.同意形式
(二)最佳利益原则
(三)公序良俗原则
1.公序良俗界定
2.违反公序良俗的衡量基准
四、特殊主体器官捐献中的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人界定
(二)侵权客体界定
1.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损害
2.对器官受体方财产权的侵害
3.对知情权、自主决定权的侵害
(三)侵权责任认定
1.医疗机构的责任承担
2.特殊主体监护人或近亲属的责任承担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