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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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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导言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目标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1.3.1 合作

1.3.2 合作社

1.3.3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1.3.4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1.3.5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1.3.6 农民专业合作社

1.4 结构框架及技术路线

1.4.1 结构框架

1.4.2 技术路线

1.5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1.5.1 数据来源

1.5.2 研究方法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1.6.1 可能的创新

1.6.2 不足之处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一般分析框架

2.1 相关文献回顾与评述

2.1.1 合作社委托代理理论

2.1.2 合作社治理理论

2.1.3 文献评述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成员特征

2.2.1 农户行为的假定

2.2.2 参与主体的特征

2.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环境

2.3.1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

2.3.2 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影响

2.3.3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统”与“分”矛盾

2.3.4 我国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4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类型

2.4.1 成员与成员(代表)大会之间的委托代理

2.4.2 成员大会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

2.4.3 理事会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

2.4.4 核心成员与中小社员之间的委托代理

2.4.5 外部投资者与合作社之间的委托代理

2.5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代理问题

2.5.1 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

2.5.2 合作社的内部控制

2.5.3 隧道效应

2.6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的分析框架

2.6.1 分析的切入点

2.6.2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的分析框架

2.7 结论与讨论

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历史演进与现状:委托代理关系视角

3.1 当代合作思想演变

3.1.1 消费合作思想

3.1.2 信用合作思想

3.1.3 生产合作思想

3.1.4 新古典合作思想

3.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历史考察

3.2.1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委托代理关系

3.2.2 人民公社时期的委托代理关系

3.2.3 转型时期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

3.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发展阶段

3.3.1 萌芽时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3.2 发展初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3.3 转型时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4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3.4.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主体多元化

3.4.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不很规范

3.4.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有限

3.4.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机制不完善

3.5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因素

3.5.1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合作社发展的体制约束

3.5.2 土地制度变迁是合作社演进的外部约束

3.5.3 市场和自然的双重矛盾是合作社演进的外部压力

3.5.4 参与主体的异质性是合作社演进的内部诱因

3.6 结论与讨论

4 同质性条件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案例分析

4.1 引言

4.2 相关文献回顾

4.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同质性产生的条件

4.3.1 共同利益是农户合作的前提

4.3.2 要素禀赋的同质性是农户合作的基础

4.3.3 产出品的同质性是农户合作的条件

4.3.4 动机和角色的同质性是合作社运行的保证

4.4 同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

4.4.1 同质性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特点

4.4.2 同质性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行为特征

4.5 同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4.5.1 同质性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权结构

4.5.2 同质性专业合作社的控制权结构

4.5.3 同质性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结构

4.6 同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案例分析

4.6.1 引言

4.6.2 研究方法

4.6.3 案例背景

4.6.4 案例分析

4.6.5 结论与启示

4.6 结论与讨论

5 异质性条件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案例分析

5.1 引言

5.2 相关文献回顾

5.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结构产生的条件

5.3.1 成员人口统计特征的异质性

5.3.2 资源禀赋和角色的异质性

5.3.3 风险承担与期望的异质性

5.3.4 成员能力的异质性

5.4 异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

5.4.1 异质性合作社成员关系模型

5.4.2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委托代理关系

5.5 异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5.5.1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权

5.5.2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控制权

5.5.3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权

5.5.4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权

5.6 同质性与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比较

5.6.1 委托代理链长度不同

5.6.2 成员信息结构不同

5.6.3 成员关系性质不同

5.7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案例分析

5.7.1 引言

5.7.2 研究方法

5.7.3 案例背景

5.7.4 案例分析

5.7.5 结论与启示

5.8 结论与讨论

6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

6.1 引言

6.2 相关文献回顾

6.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

6.3.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

6.3.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

6.3.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事会

6.4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6.4.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的可能性

6.4.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的稳定性

6.5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理论基础

6.5.1 产业组织理论

6.5.2 公司治理理论

6.5.3 交易费用理论

6.5.4 产权理论

6.5.5 委托代理理论

6.5.6 公共选择理论

6.6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

6.6.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机制

6.6.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治理机制

6.7 结论与讨论

7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实证分析

7.1 引言

7.2 相关文献回顾

7.3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实证分析

7.3.1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度量

7.3.2 分析结果

7.3.3 结论与启示

7.4 合作社两类主要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

7.4.1 “成员—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

7.4.2 “中小成员—核心成员”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

7.5 两类委托代理关系治理与合作社绩效:案例分析

7.5.1 引言

7.5.2 研究方法

7.5.3 案例背景

7.5.4 ESBY合作社两类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

7.5.5 两类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绩效

7.5.6 结论与启示

7.6 结论与讨论

8 国外不同类型的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治理经验

8.1 引言

8.2 国外不同类型的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

8.2.1 “人少地多”型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

8.2.2 “人地适中”型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

8.2.3 “人多地少”型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

8.2.4 “东亚模式”型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

8.3 国外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主要经验

8.3.1 “人少地多”型国家农业合作社的治理

8.3.2 “人地适中”型国家农业合作社的治理

8.3.3 “人多地少”型国家农业合作社的治理

8.3.4 “东亚模式”型国家农业合作社的治理

8.4 结论与讨论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9.1 研究结论

9.2 政策建议

9.2.1 改进成员要素合作方式

9.2.2 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9.2.3 完善合作社的制度体系

9.2.4 健全合作社的监督机制

9.2.5 社会资本参与合作社治理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附录1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调查问卷

附录2 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问卷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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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和规范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统计资料显示,已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52.2万家,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比重达到16.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农户入社的比例比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农民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有限。当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依靠涉农企业、生产和运销大户、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基层组织等核心成员牵头组建的,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分散化、小规模经营的单个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产品加工和运销等方面的服务,但普遍存在合作社的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服务能力不强、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紧密等问题。由于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影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差距很大,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农村阶层分化的加剧,参与合作社的农户在人力资本、商业资本和社会资本等的异质性将更加突出。在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下,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发展方向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在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
   第一,构建了“状态-结构-关系-治理-绩效”的分析范式(SSRGP)。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安排与治理问题,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将合作社成员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有机嵌入到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与制度行为理论的分析SSP范式中。本文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分析基础上,首次尝试将SSRGP分析范式应用到合作社内部的成员关系选择与合作社治理和绩效研究中,从委托代理视角,揭示同质性和异质性合作社的组织结构、行为、关系、治理与绩效之间的深层逻辑关系,为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客观性和整体性认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首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进行了研究。从合作社组织的制度安排结构出发,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与治理问题的分析中,首次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成员之间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研究视角,完善了已有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关研究的范围,从理论上对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及治理进行了有益的补充。
   第三,设计了调查问卷并运用案例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进行了研究。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设计了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调查问卷,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学术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与绩效的研究中,绝大部分仅限于定性分析,已有的定量分析中,所选择的变量均是没有权重的一组平行变量,本研究构建了农民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层次模型,并运用客观赋权法—熵值法对各治理变量进行赋权,探讨了理事会、管理者报酬、股权结构、监督机制、成员退出权和外部监督与竞争各变量对于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
   本文沿着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状态、组织结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几个层面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为详细了解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状态,本研究从我国农村改革的背景出发,对我国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以及1978年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合作社组织状态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的组织状态下的组织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特点,阐释了合作社的组织状态对其组织结构、成员关系和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从互助组、初级社、人民公社到转型时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由弱到强、由简单到发展、由单向到多重的变化趋势,不同类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存在明显差异。其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成员-合作社”和“中小成员-核心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深入解释合作社的组织状态、组织结构、委托代理关系和治理的相互作用机制。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指导,借鉴相关理论,结合案例,应用“状态-结构-关系-治理-绩效”的分析范式,分别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合作社进行分析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
   第一,成员的同质性取决于成员利益、要素禀赋、提供产品、入社动机和成员角色等方面,同质性合作社中,成员是使用者、惠顾者、所有者和控制者的统一体;第二,同质性决定成员关系是双向委托代理,代理链短,成员之间容易沟通和交流,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增强了合作社的稳定性。依据“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和“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的研究表明,同质性成员与管理者均按照个人效用最大化进行理性博弈,基于合作双赢的关系契约更能够减少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同质性合作社的资本形成仅限于成员,合作社财产属于全体成员所有,投票权仅限于成员。同质性合作社没有共同资产赎回,合作社盈余扣除公共积累以后主要以价格调整方式返还给成员,价格调整对每一个成员均等;第四,人口统计特征、资源禀赋和角色、风险承担与期望、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是成员异质性产生的重要条件,成员异质性结构导致合作社在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产生较为复杂委托代理关系。成员异质性决定了核心成员拥有合作社的控制权、决策权和收益权,中小成员要素禀赋、风险承担以及不能让渡的股份等特征决定了股份化的产权结构不利于合作社的长期稳定。
   为了准确阐释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本文沿着SSRGP分析范式,重点研究了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
   首先,在深入分析异质性合作社成员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上,借鉴相关理论,研究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从合作社内、外部提出了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研究结论表明:第一,借鉴Stackelberg竞争模型和Bertrand模型的分析显示,中小成员之间的合作存在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合作创造了价值增值并实现了集体理性;第二,通过古诺模型的分析表明,只要合作的收益率满足一定条件,异质性成员之间能够进行合作。借鉴KMRW声誉模型的分析显示,合作社不同类型的成员n阶段重复博弈存在合作均衡,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存在稳定性。
   其次,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机制的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第一,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决策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的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外部约束机制,通过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机制的层次模型并应用熵值法对样本合作社进行了评价表明,治理机制各个变量在合作社治理过程中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第二,合作社有效的治理水平依赖于其完善的治理结构。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理问题治理的重点应体现在合作社内部成员大会、监事会以及加强外部监督和竞争机制等方面;第三,在“社员-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中,成员的偏好决定于理事会私人信息和监事会的监督水平,如果监事会独立程度较高,理事会不会与监事会共享内部私人信息,监事会将会选择一个相对低的监督强度,且不提供咨询或者提供的咨询没有任何价值。合作社内部规范、成员的主人翁意识、相互信任和彼此忠诚等非正式制度治理比较有效;第四,“中小社员-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中,监事会独立程度越高,核心成员侵占中小社员侵占努力程度的边际成本越高,核心成员越不愿意实施侵占中小社员的利益。当监事会独立于核心成员时,核心成员很难通过控制监事会实施对于中小社员权益的侵占,其选择的侵占努力程度较低。通过加强外部力量特别是政府对合作社运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通过外部力量的适度介入,协调中小成员和核心成员利益冲突,消除成员异质性对合作社发展的负面影响。
   最后,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主要类型和经验的考察,从改进农户合作方式、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完善合作社法律制度、规范监督机制和社会资本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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