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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村镇民办养老机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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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缘起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选题的目的

1.1.3 选题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2.3 对已有研究的述评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路线

1.4 创新与难点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1.4.2 研究的难点

第二章 我国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基础理论

2.1 我国村镇民办养老机构概述

2.1.1 村镇的界定

2.1.2 民办养老机构的概念

2.1.3 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概念及价值

2.2 我国村镇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

2.2.1 法学理论基础

2.2.2 社会学理论基础

2.2.3 经济学理论基础

第三章 村镇民办养老机构实证考量

3.1 对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现状的实证考量——以湖北省汉川市、广东省珠海市为例

3.1.1 实证研究的背景

3.1.2 实证研究的样本分析

3.2 村镇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法律问题

3.2.1 相关立法滞后,可操作性不强

3.2.2 村镇民办养老机构法律性质模糊

3.2.3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3.2.4 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3.2.5 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

3.2.6 养老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缺失

第四章 域外典型国家养老机构的相关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4.1 域外典型国家养老机构相关制度分析

4.1.1 美国养老机构相关制度分析

4.1.2 日本养老机构相关制度分析

4.1.3 英国养老机构相关制度分析

4.2 域外典型国家养老机构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4.2.1 完善养老机构法律保障体系

4.2.2 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作用

4.2.3 实现养老资源的多样化

4.2.4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4.2.5 中央与地方立法相结合来保障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第五章 完善我国村镇民办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5.1 完善村镇民办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

5.1.1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5.1.2 法律规范和特殊政策支持相协调的原则

5.1.3 立法回应和本土化相适应的原则

5.2 完善村镇民办养老机构主体法律制度

5.2.1 准确定位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性质

5.2.2 扩大政府扶持对象的范围

5.3 完善村镇民办养老机构风险预防制度

5.3.1 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合同

5.3.2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推广及政府保险补贴制度的完善

5.4 完善民办养老服务行业政府监管制度

5.4.1 合理化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监管制度

5.4.2 动态化的服务质量监管制度

5.4.3 规范化的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5.5 建立村镇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评估制度

5.5.1 建立机构自评制度

5.5.2 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5.6 完善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纠纷解决制度

5.6.1 制定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5.6.2 实现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

第六章 完善我国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配套运行保障机制

6.1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6.1.1 直接资金支持

6.1.2 优惠政策落实

6.1.3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6.2 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

6.2.1 放宽养老协会会员准入标准

6.2.2 因地制宜制定行业规范标准

6.3 强化机构服务队伍建设

6.3.1 加大村镇养老服务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

6.3.2 增加养老服务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比例

6.3.3 提升村镇养老服务从业者的保障水平

6.4 引导志愿者为养老机构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第七章 结语

7.1 研究结论

7.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件

附件3: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附件4: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活动及获奖情况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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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业,这意味着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将会成为未来趋势。目前来说,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比城市更严峻,但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却远远落后于城市,为此,逐步放开农村和乡镇的界限发展村镇养老服务,是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公平的重要环节。村镇民办养老机构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中尚处于萌芽阶段,由于法律保障的缺位,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本文从促进村镇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以法学为基点,综合运用经济学、经济法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厘清村镇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试图提出完善对策。
  首先,问题的提出需要基础理论的支撑。通过对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界定和法律性质界定,探讨了其在缓解农村养老压力、促进农村社会化养老发展的价值。运用社会中间层、可持续发展、市场规制和市场失灵、福利多元等理论,探讨发展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为接下来的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以发现问题为中心导向,将研究回归实践,通过对湖北汉川、广东珠海民政部门、4家典型村镇民办养老机构以及125位寄养老人的实证调研,对养老机构运营现状以及老年人满意度进行考察,并从中发现了其在经营、养老服务供给、法律纠纷、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困境及法律问题。通过深入剖析这些法律问题,本文认为是法律定位模糊、监督评估机制缺失、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
  再次,通过比较分析方法,本文通过对典型福利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和英国)养老机构的相关制度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辩证地在借鉴经验过程中得出一些可行的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梳理和总结,本文对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问题有了系统性认识。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法律保障对策以及相应的配套机制,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村镇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完善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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